我離婚後回娘家暫住,弟弟說他錢丟了,母親拿過我的包兒開始搜

我叫佟丹,生活在遼北。20歲戀愛,25歲結婚,29歲離婚了。我前夫叫杜偉,我們離婚的原因既不是他有外遇,也不是我不安心過日子,而是他有一個霸道的母親。

杜偉的父親早早就死了,他從童年到成年的歲月裡,都是母子二人相依為命,他母親養大他,用含辛茹苦來形容一點都不過分。

但過分的是,我們結婚後,他母親對他的管制和對我的不接納。杜偉的工資卡必須上交給母親,他花每一分錢都必須要記賬,

而且他母親有過嚴厲警告:只要她活著,杜偉就不許給我買一點點東西,哪怕一根雪糕都不允許,他母親很直接地說:她受不了兒子娶了媳婦忘了娘,如果兒子敢忤逆,她就有本事讓我們日夜不得安寧。

我離婚後回娘家暫住,弟弟說他錢丟了,母親拿過我的包兒開始搜

她不只是管杜偉的錢,連我的工資卡也必須上交,由她來統一支配。剛開始,考慮到她獨自養大兒子的艱辛,再加上杜偉在沒人時的苦苦哀求,我便強迫自己忍耐。

忍了半年後,我說什麼都忍不下去了,因為杜偉母親開始變本加厲,她要求我,把我所有的衣物和用品都放到她房間,還是很直接地說,她要杜偉的房間和沒結婚前一樣,沒有多出來的任何東西,那樣她看著才舒服。

這次我直接問了她:那我每晚睡在杜偉的床上,你是不是也如油烹心?只這一句話,杜偉母親嚎啕打哭了一天一夜,最後哭暈過去了。杜偉打了我一耳光,我徹底不再忍耐了,鐵了心離婚了。

我離婚後回娘家暫住,弟弟說他錢丟了,母親拿過我的包兒開始搜

離婚後,一時沒有租到合適的房子,所以我搬回娘家暫住。我媽見我回來了,只說了一句:你必須盡管搬出去,嫁出去的女兒了,不能總住在家裡,這樣會影響我們一家人的和睦。

聽了我媽的話,我的淚落下來。我媽說,他們一家人的和睦,可見已經不拿我當一家人了。我也著急,叮囑中介,趕緊幫我找,也讓幾個閨蜜好友幫我找。

那天是我離婚後的第三天,是一個周日的中午,我弟弟起來後,說他的一千塊錢不見了,問我媽看見沒。

我媽說沒看見,一邊說一邊拿過我的包兒,當著我的面拉開,拿出裡面的錢給我弟弟看:一共只有幾十塊錢和一串鑰匙。

我媽一下子想到了什麼,她警惕地看著問:你就這點錢,你用什麼租房?我把我唯一的卡拿出來交給她,說你去銀行檢查一下,裡面有點錢,夠我租半年的房子。

我離婚後回娘家暫住,弟弟說他錢丟了,母親拿過我的包兒開始搜

這時,我弟妹打電話告訴我弟弟,早晨她拿了我弟弟的錢,因為他睡覺,才沒叫醒他。虛驚一場,我媽和我弟互看一眼,都長長出了一口氣。我卻泣淚長流,當晚就搬了出去。在小旅店住了半個月後,我終於租到了房子。

如今,9年過去了,我有了丈夫,有了孩子,有了不錯的生意,更有了很多錢。我媽偶爾會打電話讓我回家,說做了我喜歡吃的東西。

我統統拒絕,理由是;嫁出門的女兒不能總回娘家,看你們丟錢賴上我。每次,我媽都會默默掛斷電話。我的心,並不會為她的內疚而柔軟半分。

今生,對所謂的親情我是徹底看透,也完全不需要了,就這樣吧!圖片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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