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台梭利教育法:讓孩子獨立「做自己」

瑪利亞•蒙台梭利(1870年8月31日—1952年5月6日),是二十世紀享譽全球的幼兒教育家,她從事了半個多世紀的教育實驗與研究,從而創立了幼兒教育法——蒙台梭利教育法,特點在於十分重視兒童的早期教育,風靡了整個西方世界,被譽為“二十世紀贏得歐洲和世界承認的最偉大的科學與進步的教育家”。

蒙台梭利成長於一個平和、博學、開明的家庭,父親亞歷山德魯•蒙台梭利是一位性格溫良、保守的軍人,母親瑞尼爾•斯托帕尼是虔誠、善良、嚴謹的天主教徒。雖然是獨女,深受父母寵愛,蒙台梭利並沒有被過分溺愛,且自小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養成了獨立、熱心助人的個性。

她十三歲時,選擇了讀數學,這在十九世紀八十年代的歐洲,也是少見的,大多數女孩不會選擇數學這一專業;20歲那年,她進入羅馬大學讀生物、醫學。女孩學醫在當時更是破天荒的事情。蒙台梭利是醫學班上唯一的女生。

憑借著不懈的努力和堅持,蒙台梭利於26歲取得了羅馬大學醫學博士學位,是意大利第一位女醫學博士,更是意大利第一位女醫生。

畢業後,蒙台梭利在羅馬大學附屬醫院任精神病臨床助理醫生,診斷和治療身心缺陷兒童,從而對兒童的研究產生了興趣。

1907年,蒙台梭利在羅馬貧民區建立“兒童之家”。招收 3—6 歲的兒童加以教育,她運用自己獨創的方法進行教學,結果出現了驚人的效果。那些貧苦、普通的兒童,幾年後,心智發生了巨大的轉變,被培養成了聰明自信、生機勃勃的孩子。蒙台梭利教育法,轟動了整個歐洲。

蒙台梭利教育法到底是怎麼樣做到的呢?

1以兒童為主

蒙台梭利反對傳統的以教師為中心的教育,教育應以兒童為主

。因為蒙台梭利認為,兒童具有巨大的潛能,兒童生命的發展是走向獨立,應該打造一個以他們為中心,讓他們可以獨立“做自己”的“兒童世界”讓他們獨立探索和學習。主張營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具備亮麗豐富的教材教具(包括自然的、人文的),教具內容要適合孩子智力發展的階段,所有的硬體設備也都以孩子的高度為標准,因為在兒童之家內,一切事務都由孩子們自己動手來完成。讓兒童主動去接觸、研究,教師從旁適時地給予協助與引導,形成智慧。同時,蒙台梭利教育法尊重孩子的步調,沒有課程表和上下課時間,使孩子能夠專注地發展內在的需要。

2把握好兒童的敏感期

蒙台梭利提出孩子早期教育的敏感期是十分關鍵的,順著敏感期學習的特征,能得到最大的學習效果。0—6歲的兒童,在不同的成長階段,會出現對不同事物偏好的各種敏感期。“正是這種敏感期,使兒童用一種特有的強烈程度去接觸外部世界。在這時期,他們對每樣事情都易學會,對一切充滿了活力和激情。”

語言的敏感期:2個月左右幼兒就開始吸收語言,他所獲得的語言是他從周圍環境中聽到的。當他說第一句話時,並不需要為他准備任何特殊的東西。在蒙台梭利看來,語言能力的獲得和運用,是幼兒智力發展的外部表現之一。

秩序的敏感期:從出生的第一年就出現,一直持續到四歲。這是幼兒的一種內部的感覺,以區別各種物體之間的關系,而不是物體的本身。

觸覺敏感期:幼兒會朝著外界的物體伸出小手。這個動作的最初推力代表幼兒自我進入外部世界之中。正是通過手的活動,幼兒才能發展自我,發展自己的心靈。

細節的敏感期:幼兒在2—3歲時會表現出對細節的敏感,他的注意力往往集中在最小的細節上。這表明幼兒的精神生活的存在,以及幼兒和成人具有兩種不同的智力視野。

協調性敏感期:這是在幼兒發展中最易觀察到的一個敏感期。幼兒通過個人的努力學會走路,並逐漸取得平衡和獲得穩健的步伐。應該在2到3歲時出現。

3培養孩子的完全人格

蒙台梭利教育法的最大目的是協助孩子形成完全人格,養成良好社會行為。用混齡教學,不同年齡的孩子待在一起會相互模仿、學習,就像一個小社會的雛形,孩子在其中學會尊重別人,接受別人,學習如何分享、共處;摒除獎懲制度,采取尊重孩子的方式,培養孩子正在萌芽的尊嚴感。蒙台梭利課程,包括感覺、動作、肢能、語言和道德發展等,使個體成為一個身心合一的人。“自由”與“紀律”合一,“個性”與“群體”兼顧。啟發幼兒使他們有能力解決困難,適應新的環境,達到自我構建和心智發展的目的。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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