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燈泡案凶嫌刑後監護5年 監委調查相關配套
小燈泡案凶嫌刑後監護5年 監委調查相關配套
3歲女童「小燈泡」命案,凶嫌王景玉二審仍維持無期徒刑。針對高院審理王姓被告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案件,量處無期徒刑並施以刑後監護處分,監察委員林雅鋒、楊芳婉申請自動調查,了解現行矯正機關執行受監護處分的精神障礙者,從監護到社會復歸的相關配套措施是否妥適。
林雅鋒、楊芳婉表示,台灣高等法院今年7月對於2016年3月28日在北市內湖區環山路旁隨機殺害3歲女童的王姓被告,為無期徒刑判決並附加刑後監護5年處分,目的在降低王姓被告未來若有假釋機會回歸社會時,再度犯罪之危險性。
林雅鋒、楊芳婉表示,但對於法務部矯正署過往執行監護處分之程序為何?執行過程有無遭遇困境?同時,是否能給予被判無期徒刑者適當的精神醫療,若其有機會假釋時,可以矯正惡性,防範其再犯?未來法務部在面對精神障礙犯罪者時,是否能建構起社會安全網,有效維護民眾生命安全?相關問題均有深入調查了解必要,因此申請自動調查。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