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學生抽煙被老師逼喝「煙茶」:尼古丁中毒被送醫
診斷證明
核心提示丨日前,洛陽市民郭先生向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反映,他13歲的兒子小寶(化名)在洛陽市西工區芳林路一家“新起點培訓學校”上午托班。6月23日下午,兒子和幾名學生在午托班有抽煙的行為,被生活老師發現並處罰。
該老師的處罰方式是逼迫學生喝煙灰、煙絲泡成的“煙茶”,導致兩名學生被送醫院救治,確診為“尼古丁中毒”。洛陽市西工區教體局要求涉事學校7日內進行整改。
老師逼學生喝“煙茶”致尼古丁中毒
據郭先生介紹,小寶今年13歲,在洛陽市九都路一所中學讀書。因郭先生平時忙碌,小寶就在學校附近的新起點培訓學校上午托班,“孩子一星期回家一次,平時都在午托班生活”。
6月23日下午,郭先生接到家裡的電話“孩子被送醫院重症監護室搶救了”,郭先生連夜往家趕。6月24日上午,郭先生見到正在住院的兒子。“醫生告訴我,孩子是尼古丁中毒。”郭先生拿出了一份醫生出具的“診斷證明”。
記者注意到,“診斷證明”顯示,診斷意見為“尼古丁中毒”,處理意見為“住院治療”,結尾有醫師簽名,並蓋有“洛陽市中心醫院”診斷專用章。
郭先生說,6月23日中午,小寶和兩名學生在午托班樓上有抽煙行為,被其他同學報告生活老師。生活老師讓三名學生面對牆壁站立,老師讓三名學生把剛買回來的兩包煙抽完。抽不完的,“生活老師找來水杯將沒抽完的煙(伴著煙灰),用涼水泡在水杯裡,讓孩子自己喝”。
郭先生向記者提供了一份小寶講述事情經過的錄音,小寶稱,生活老師讓他們喝的茶被稱為“煙茶”,幫他們戒掉抽煙的壞習慣。
下午,三個學生回學校上課,小寶和其中一個孩子因臉色、嘴唇發紫,被老師發現,及時撥打了120急救電話,隨後,兩名學生被送往洛陽市中心醫院救治。
郭先生的說法得到了小寶的班主任的證實。據小寶就讀中學的班主任杜老師介紹,事情發生在午托班,其中兩名發生尼古丁中毒的男生是他們班的學生,“一名學生情況並不嚴重,住院觀察一兩天後就出院了,而小寶的情況比較嚴重,住院時間比較長”。
年輕老師做事欠考慮
事發後,經郭先生多次反映,最終在西工區教體局相關負責人牽頭下與培訓學校達成協議,新起點培訓學校賠償郭先生家1.5萬元以及醫藥費約800元。
6月28日上午10時許,記者來到“新起點培訓學校”,一名李姓行政主任接受了記者的采訪。
據李主任介紹,對學生進行處罰的男生活老師姓王,23歲,到該機構工作約半個月。事發當天,有學生抽煙被生活老師發現,老師對學生進行了處罰。
“這個老師也比較年輕,做事情欠考慮。”李主任表示,該老師處罰學生前,並未告知培訓機構。該老師仍在該培訓機構工作,“我們對他進行了思想教育,確保不再出現類似事情”。
教體局限其7日內整改到位
西工區教體局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培訓學校已經與學生家長達成和解協議,教體局要求培訓學校從安全、師德師風等方面進行全面整改,“要求7天之內整改完畢,並向教體局遞交整改報告,我們會對其進行復查,如果仍達不到整改要求,教體局將對其下發停辦通知書,直至吊銷其辦學資格證”。
針對此事,河南洛太律師事務所律師杜鵬認為,小寶等三名學生抽煙的行為固然不對,但作為培訓學校的老師采用逼迫孩子喝“煙茶”的方式處罰,是對孩子的變相體罰,已經涉嫌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