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三件事,去看清一個人到底值不值得深交
某人是否值得深交,可以試著從下面3件事去看清
事件一
一次我去一個朋友家做客。她家僱傭了一個保姆,有些年邁了,行動不很便利。
我坐在客廳裡喝茶,她笑意盈盈忙前忙後,端莊秀美的身影穿梭廚房與客廳間。這是我第一次到她家裡做客,也是我第一次脫離了社交場合地見她。
她陪我聊天時,不停地指揮那個老保姆幹這幹那,老保姆亦忙前忙後,一臉諂媚和惶恐。
臨別時,戰事卻突然爆發——我見到了另外一種場面和另外一種刺耳的聲音——只見我的朋友端坐在餐檯前正凜聲斥責那個老保姆。
只因為她的玻璃餐檯的檯面上被水果弄濕,老保姆沒有按她說的用牙膏去擦洗。
我終於見到了她的另一種表情,那表情好陌生好可怕。
她正眼都不瞧一下那保姆,只把目光平視,看都不看面前怯懦著的那個大氣都不敢出的人。
她一字一頓地從牙縫裡擠出幾個字:還要我再告訴你嗎?桌子沒擦乾淨,再用牙膏擦三遍!擦到能照出你的影子為止!
老保姆戰戰兢兢從衛生間拿出一筒牙膏,卻不小心刮倒了水盆,於是,水漫地面,老保姆腳下一滑,撲通摔倒。
半天沒爬起來。而她,卻連眼皮都沒動一下。
一轉臉,立即堆滿了笑意對我。
我的心一瞬間卻,冷到極致——天那,她竟會變臉!
我再也沒見過她,也沒再接過她打來的電話。
我的內心裡,已經不拿她當做朋友了。
也許到現在她都不知道我為什麼突然間地疏遠了她。
我無意鄙薄別人的人格和處事方式,但我知道人性的低下和高貴在這樣的細節上是能看得出來的。
我不喜歡會「變臉」的人,如同我不喜歡拿撒謊當習慣的人。
這種做人的質地上的瑕疵令我無法容忍。
事件二
同樣的一件事。也可以看出一個人的質地。
那天路過國貿,是重慶路上最繁華的路段。
一個乞丐跪地乞討。是個老人,沒有下肢。一寸寸地爬行。
路人皆側目,無表情。逢乞必施的我順手掏出一塊錢,扔給了那乞丐,動作嫻熟。
沒走幾步,見對面也走來一個女人。女人衣衫華貴,妝容精緻。很款。她從國貿剛買完東西出來,手裡大包小包。走到乞丐面前時,她停下了腳步,想掏錢,卻騰不出手來。
乞丐「善解人意」地趴在地上擺了擺手,示意女人離開。女人卻突然蹲下了身體,我以為她是想近距離地訓斥乞丐幾句,卻見她用騰不開的手和眼神示意乞丐自己動手去掏她的腰包!
乞丐的手,髒到不能再髒,黑得像剛撿完煤渣。
可那個女人就那樣蹲在乞丐的面前,任由那髒手去掏她貼身的腰包!
乞丐掏了,是一張10元的鈔票。女人站起身,急匆匆地離去。
我怔住了!彼時,我扔錢的動作使我顯得很高貴,但眼前的場景,卻令我驚訝。
不是施捨得錢多錢少的問題,是我看見了我靈魂深處的某種傲慢,某種偏見,某種如乞丐般的卑微。
我以為我這弧度優美的一扔,是我的施捨,是我的恩賜,是我強勢對弱勢的憐憫。
而事實上,我的淺薄和狹隘是多麼地不堪一擊!
女人那一蹲,蹲出了她的高貴。這樣的女人,可愛之外,還有可敬。
事件三
同樣的,仍有一件事令我不能釋懷。
我家小保姆因嫁人離開我家後,我每週找小時工來打掃房間。
市面上的價格是每小時7元錢,但我都是給的10元,若是擦玻璃或者乾些重活,我就會給的更多些。
還經常把一些穿過的過時的衣服鞋子帽子圍巾送給她們。打成一個大包,也不細看,直接送人。
為了不傷害別人的尊嚴和面子,每次送的時候我都小心翼翼,生怕人家誤會。
一次,大雪天,我的房門被敲開,門開處,是我用的小時工站在門外。
她的臉被風吹的通紅,整個人被凍得瑟瑟發抖。手裡卻遞給我幾張零碎的鈔票。
原來她在回家後發現了我舊衣服裡的一些零錢,怕誤解騎車走了三個小時,連忙把錢送了回來。
我拉她進屋想讓她暖暖身子,她卻不肯,還說你點點吧,別差了數額。
天,我點什麼呀?我根本就早已經不記得了那點碎錢。說完她轉身就走,她還要再頂風冒雪走三個小時的回程。
其實她是可以藉下次來我家時還我這錢的,但她怕誤解。她急於過來只是為了證明自己。很少的一點錢,卻讓我看到了她做人的質地。
所謂細節便是,你對達官顯貴和保姆乞丐持一樣的心,呈一樣的笑。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你擁有一顆悲憫的情懷於萬事萬物。你保持品行的高貴卻又與高貴處平凡得一如腳下的泥土。
寫至此我想起奧斯卡爾·王爾德說起過,有許多品德美好的人,如漁民,牧羊人,農夫,做工的人,儘管他們對藝術一無所知,但他們,才是大地的精華。
在我看來,樹有樹的尊嚴,人有人的品性,魚有魚的邏輯。
世間萬物自有其各自的行為規則和尺度。而人的質地,卻並不在於是不是有外表張顯出的所謂文化和所受過的教育。
無論從事哪個行業、處在哪個階層,都能從細節上甄別出某種做人的基本質地。細節,永遠能折射出人性的閃光或晦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