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殘酷!國道兩警遭撞死「政府不承認因公殉職」,警長出面痛喊:「絕對極力爭取!」

近日國道發生一起「兩員警遭追撞慘死」的事件,死者郭振雄與葉家豪在國道取締違規貨車時,突然遭到後方大貨車追撞,當時取締駕駛也慘死,兩員警更是被推撞到17公尺處命喪輪下,警消趕到後當場痛哭失聲,不敢相信同仁早上還好好的笑著揮手外出值勤,現在卻等到一具冰冷屍體.....

根據《中時電子報》報導,據悉肇事駕駛供稱「因為打瞌睡才釀禍」,肇事駕駛的妻子也痛哭表示「丈夫肝不好,這兩天身體不舒服,精神不濟,昨天叫他不要跑,但同事有事」,照理來說許多人都以為「兩位喪命員警,是因執勤公務時死亡,應該為因公殉職」,但是現在傳出政府「不承認」該兩死亡員警因公殉職。

國道警察在所有警察單位中,平均值勤死亡率是最高的,機率高達1.6%,也就是說大約每50位警察就會有一個人面臨死亡威脅,明明環境是這麼的高危險性,銓敘部卻不認定這是冒險犯難的環境,導致許多員警家屬難以領到「因公殉職」的撫恤金,這些無辜死亡的員警除了遭嫌犯開槍殺死的以外,竟然沒有一個人得到因公殉職的撫卹。

國道死亡的員警,有一半以上都是因為被大貨車追撞,警局紀念牆上更是掛滿滿殉職員警的照片,近半個世紀走了20個國道弟兄,多達8人是遭大貨車撞死,但殘酷的是沒有一件被認定是「因公殉職」,究竟國家認為的「因公殉職標準」在哪,引起許多人的質疑。

國道警察局長周威廷表示「銓敘部可能受限法規規定,有更嚴苛的條件跟標準,現在也在跟相關單位溝通」,而警政署長也沉痛表示「將優辦理相關撫卹並發給慰問金,目前正修正警察人員的相關細則,對於細則中因公殉職的定義,將會對『處理對其生命有高度危險之事故、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以致死亡者』,納入符合因公殉職的要件。」,據悉該法規現在正在「修正預告期」,預告期滿後將會依法訂出作業程序。

隻要該法規一通過,包括連去年8月遭撞死的員警,也會一併適用,警政署也將全力爭取國道員警們的「危險加給」,目前員警的危險加給「隻有5000元」,希望法案通過後能更加保證警察的權益,前警大教授葉毓蘭也在臉書悲痛表示「這個國家對不起警察。」,許多過世員警的家屬們,甚至跳出來說「後悔讓孩子從警,因為這國家從不站在警察這邊,就連值勤開槍為了保護自己也會坐牢,之後不會再讓家裡其他孩子從警」,讓人聽了非常心酸與悲痛....

來看看【國道撞死員警,死者不算因公殉職】影片:

中華民國國道是指在中華民國境內由中央政府出資興建與管理的最高等級幹線公路。目前有9條路線,均位於臺灣本島,國道一號與國道三號為貫穿臺灣西部南北的兩大主線,支線除國道三號甲線及國道八號部分路段為快速公路外,其餘均為高速公路,總長度共計988.56公裡。另國道一號有2個高架拓寬路段,共計58.2公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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