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家嫌棄我殘疾,裝修房子找我要4萬,我給6萬,沒想到因禍得福
我叫李芹,出生時,左手是殘缺的,所以我一直很自卑,在我26歲時,爸媽開始給我相親,他們說以我的條件,只能找二婚男人,或者40歲以上的,我不敢反駁,晚上悄悄地捂著被子哭,後來,我做了一個最大膽的決定。
我拿著自己攢的錢,去了鎮上一家面粉廠打工,每天都要上12個小時的班,工作很辛苦,但我就是犟著脾氣不想回家,因為我知道,只要回了家,父母肯定要逼著我相親,由於工作出色,很快我就換到了一個優秀小組裡。
這次的換組,讓我遇到了劉然,他長相一般,但總是帶著笑意,跟他一起工作,我總是能感受到他的積極和認真,由於我是女孩子,劉然經常會幫著我干活,班組裡的其他人都嫌棄我是個殘疾,但劉然沒有,仿佛一點都不計較我是個殘疾人。
有次中午吃飯,劉然拿著飯盒走到我旁邊,把自己飯盒裡的肉和雞蛋都給了我,他說我太瘦了,要多吃點補補,從小到大,劉然是第一個對我好的人,我感動得熱淚盈眶,沒想到他居然給我擦干眼淚,對我說:“你覺得我怎麼樣?做我女朋友怎麼樣,我會對你好一輩子”!
我吃驚的看著他,他卻摸了摸我的頭:“傻丫頭,我怎麼會在意呢?其實我以前也做過一段時間的殘疾人,腿在工地被砸了,所以我懂你的感受,不過別自卑,我喜歡的是你的善良”。
劉然帶著我回了他家,未來婆婆一看我是個殘疾,堅決不同意這門婚事:“我大兒子娶的可是城裡的老師,小兒子娶個殘疾回來?這讓村裡人怎麼看我?你知不知羞啊,殘疾人還想嫁我兒子”?
我被婆婆說的臉通紅,恨不得找個地縫鑽進去,我知道婆家嫌棄我殘疾,但是我真的想找一個自己的喜歡的人,眼淚在眼眶裡打轉,劉然看到我的樣子,怒著發火:“媽,我的婚事我自己做主,我是比不過大哥,但我也從沒想過跟他比”。
劉然說完,就帶著我離開了,一個星期後,我們拿著雙方的證件,注冊結婚了。婚禮那天公婆覺得我丟人,也沒來,婚禮是在一家小餐館舉行的,只有幾個工友,舉行得很倉促,但我卻覺得很幸福。
結婚後,我們自己租了房子住,憑借著努力,我們也攢了不少錢,准備回鄉蓋套房子,這時,婆婆突然打來電話,委婉的說家裡房子漏雨,要重新翻修下,找我們要4萬塊錢,我和老公對視一笑,第二天,我騎電瓶車回去,給了婆婆6萬。
婆婆眼裡情緒很復雜,嘆了口氣說:“媽錯了,以後你們小兩口,有空就常回來,我大兒子是有錢,但從沒孝順過,找他借錢千難萬難,這次媽找你們要錢,也做好了被拒絕的准備,沒想到你們……唉,媽錯了”。
我笑了笑:“媽,做子女的孝順你是應該的,不管你對我們怎麼樣,我們對你都是真心的,以後有什麼事,盡管來找我們”,婆婆握著我的手笑了,經歷這次事後,我和婆婆的關系緩和了,婆婆逢人便說我的好,再也沒因為我是殘疾人就另眼看待。
沒想到三年後驚喜來了,婆婆老家房子拆遷,賠了70萬,婆婆說這個福報是我們給的,騎著三輪車給我們送來了50萬,大哥和嫂子雖然眼紅,但婆婆始終不改她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