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之前,先去掙錢
有時,無愛還能活,沒錢根本沒法活。
2018.05.18
前天,一名讀者跟我說,她遇到了渣男老公,不僅出軌,而且死不悔改。她想離婚,可生完女兒,就做了全職太太,擔心離婚後難以在社會上立足,問我該怎麼辦。
我問她是否跟老公提過離婚,她說提過幾次,每次都遭到老公嘲諷,讓她趕緊離,帶著女兒喝西北風去。這話夠狠,也夠現實,娜拉出走容易,拎起皮箱仰天長笑出門去,可出門後去哪裡呢?
想起年初時,朋友阿敏興奮地跟我說自己離婚了,帶著8歲的兒子租房住。她找了一份代理的工作,雖然累,但心裡很踏實,離開了那個渣男,以後的日子都是晴空萬裡了。
可半年後,阿敏跟我傾訴:“收入很不穩定,推銷產品沒有想像中那麼容易,磨破嘴皮有時也賣不了一單,最好的收入是上上個月,掙了3000元。前夫給兒子的撫養費除去房租和吃飯,幾乎剩不下。孩子長身體,要保證營養,興趣班都沒敢報一個,感覺對不起孩子。”
離婚前的日子雖然算不上錦衣玉食,但從沒這樣拮據過。她嚴重懷疑,離婚是不是錯了。從她的悔意中,我聽出太多的疲憊,若不是生活壓力太大,她又怎會頻頻回首那段天天吵鬧的日子?
我經常收到這樣的諮詢:婚姻不幸福,要不要離婚?不幸福,是離婚的必要條件,但如果不獨立,我建議先去掙錢。畢竟豪氣沖天地簽離婚協議容易,拉扯孩子獨自度日太難。
錢很俗氣,也很溫暖,它是一個人面對世界刁難的最有力武器。有時,無愛還能活,沒錢根本沒法活。如果你身無長物,身無分文,想要活得舒心又自由,最多只是想想而已。
那麼,女人沒錢就只能在不幸的婚姻中忍耐嗎?我的朋友安子,32歲時帶著5歲的女兒和3歲的兒子去英國留學,她老公在日本打工賺錢。暑假回日本,她發現老公出軌了,而且被對方的老公發現。對方提出一系列勒索條件,好在安子諳熟日文,利用法律知識把對方嚇跑。可安子和老公的感情也降到了冰點,但她沒有選擇離婚,自己還在讀書,孩子還需要錢撫養,離了婚,她怎麼應對這一切?
安子默默返回英國讀書。畢業後,她做了項目管理,公司在北京,她往返於中英兩個國家,非常辛苦。她說,沒有什麼比得上一個女人的決心和信心力量更大。這些年,她一個人帶著兩個孩子,越挫越勇,不僅讓兩個孩子得到了最好的教育,事業也越做越大。去年,安子的女兒考上了倫敦醫學院。今年,安子提出離婚,說,再也不必為了母子三人的生活,和那個渣男綁在一起了。未來也許還有坎坷,但她有信心面對生活的挑戰和磨難。
所以,親愛的,如果你一邊來問我要不要離婚,一邊在為離婚後的生活發愁,我不會給你任何建議,只會告訴你,先去掙錢,勝過一切雞湯。手裡的錢,不僅僅是物質保障,更多的,是對抗生活挫折時的勇氣。
女人,只有在物質與精神都保持獨立時,婚姻的蹺蹺板上,尊重與愛的力量才會自然地垂青於你。當你錢包滿滿,自信滿滿時,你就不會找我來要答案了。因為主動權就在你手裡,你完全可以自主決定。
關於婚姻和兩性關係的文章,我們看過很多,大部分文章美則美矣,喝雞湯時熱血沸騰,但回到現實又像被澆了一盆涼水。這篇文章之所以讓人眼前一亮心有所動,在於作者並沒有一昧迎合讀者想聽好話的心理,而是指出了一條看似艱難但其實更合理的道路。如果你也有同感,可以在“莫愁大觀園”公眾號欄目裡打開“雜誌訂閱”,訂閱《莫愁·智慧女性》雜誌。也可以點擊下方鏈接,打開“莫愁優選”小程序,選擇“柔軟的力量”或“悠悠女人香”欄目,一定有你喜歡的關於女性成長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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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家庭還要面對的另一個困擾,是要不要告訴孩子父母的婚姻狀況,很多家庭覺得為了孩子好,選擇了隱瞞,但這其實是一種很糟糕的處理方式——
發現父母隱形離婚的孩子
作者:艾小羊
看池莉的書《來吧,孩子》,流了很多眼淚。最讓我觸動的是她的隱形離婚。
你以為洞察世事的著名作家就能搞定一切,以為有錢有名可以解決一切煩惱。可離婚了,面對孩子,照樣難以啟齒。池莉離婚後,與前夫在一個屋簷下住了三年。最終,池莉無法忍受這種虛偽的生活,買了房子搬走。當時女兒已經住校,她沒帶走家裡任何東西,繼續偽裝一個完整的家庭,每週末在孩子回家之前,趕回去給她做飯。
女兒讀高中時,池莉終於決定向她攤牌。沒想到女兒早就發現了藏在媽媽衣櫃裡的離婚協議書。“離婚是你們的私事,我不會干涉。照我看,你們也是不合適,離了好,如果早離可能更好。”池莉問女兒恨不恨她,女兒說:“媽媽,做你想做的事。你的快樂就是女兒的幸福。”那一刻,上海南京路上人來人往,池莉淚流滿面,羞愧難當。女兒的手放在桌上,她想握住,卻不好意思,只能一次次地給女兒夾菜。
作為母親,我特別理解池莉。無論有多強大多自我,為人父母後,孩子就是你城堡的缺口,是你人生的軟肋。
90後靈珊讀池莉隱形離婚這段文字時,眼睛哭腫了,因為她父母也隱形離婚多年。
靈珊讀小學三年級時,父親因為“工作忙”,搬出去住了,每個週末帶她出去玩。她開玩笑說媽媽是隱形單親育兒。上了初中,靈珊的同桌是單親家庭的孩子,提醒靈珊:“你爸媽可能早就離婚了,只是不想跟你講。”靈珊回家問媽媽,媽媽如釋重負地說:“你終於知道了。”
“那是我青春期最悲哀的一天,覺得自己很多餘,讓父母為難,妨礙了他們的生活。”靈珊恨父母的軟弱。但最近,她開始理解他們。並不是每個成年人都比孩子強大。作為不擅長溝通的父母,他們不是故意不告訴她,而是不知道用什麼方式告訴她。“他們可能覺得離婚跟得癌症差不多。但我不這麼認為。結婚最大的好處,不就是還可以離婚嗎?如果不能離婚,誰還敢結婚。”靈珊說。
父母的隱形離婚,教會靈珊一件事:無論什麼時候都要正視挫折,挫折不是失敗,而是成功的前奏。如果父母能早點承認離婚,就能早點大大方方地戀愛。“好好的一生,被這點自尊心耽誤了,不劃算。”
認識好幾年的女企業家蘇靜,忽然悄悄跟我說,她早就離婚了,元旦要再婚。她之前在朋友圈只發家人的背影,如今可以無縫對接繼續秀恩愛。“以前我在大公司做事,兩個候選人競爭同一個崗位。離異女明顯比已婚男合適,最後卻選了已婚男。董事長一再暗示,離異女性情緒不穩定,性格有缺陷,下屬不服管。”這件事,對蘇靜震動很大。蘇靜崇拜那些離婚以後,大大方方承認的女性,卻還是選擇了隱形離婚。
蘇靜不想做戰士,只想平靜生活。“出去談生意,如果別人知道你是離婚女人,女老闆容易不信任你,碰到夫妻店更要命。男老闆倒是願意跟你做生意,但免不了有些歪心思。”她的困境如此真實,讓我沒辦法說:作為成功女性,你有義務成為女權的表率。
雖然隱形離婚是可以被理解的軟弱,對孩子來說,卻不是好的示範。我們教育孩子要勇敢無畏、坦誠率性,卻不敢告訴他們,爸爸媽媽離婚了,不是你的錯。隱形離婚,容易讓孩子產生誤解:處理難題的最好辦法是逃避。而事實上,逃避的長痛遠比面對現實的短痛,更加生疼和殘酷。
也許孩子麵對父母離異,會哭鬧甚至反對,但他們終究也會在長大成人的某一天,豁然開朗地明白:自己在感受傷害的那一刻,也享受到了人生最寶貴的權利:知情權。作家羅曼·羅蘭在《約翰·克裡斯朵夫》裡寫:人最後流向大海的那一刻,那個時候的你是開心的還是圓滿的?或者被其他的浪,裹挾而下?願我們在人生困境中,不是被巨浪裹挾而下,而是圓滿地完成每一個選擇。盡人事,聽天命,給自己多一些寬容,給旁人多一些交待。
或許所有的困難,只是你軟弱內心的夢境,當你強大和勇敢了,困難就會煙消雲散。
編輯:沈英子
審核:韓麗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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