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結婚,我出三十萬給親家母買房,婚禮上見到婚房,我取消婚禮
我和老公就一個寶貝女兒,在她小的時候,我們家條件不太好,為了不委屈女兒,我們也就沒有再生第二個孩子。
後來,我和老公自己做生意,雖然辛苦但收入不錯,十幾年下來也攢了幾十萬塊錢。
我的想法是將來等女兒出嫁之時,我們就給她一筆豐厚的嫁妝,這樣不管女婿家條件怎麼樣,都不會讓女兒嫁過去吃苦。當然如果女兒能自己找個條件很好的老公,那就更好了,我是求之不得的。
只是讓我沒想到的是,女兒在大學裡談了一個農村的男孩子。他們家除了條件一般之外,男孩子家裡還有一個弟弟。得知這些,我是一百個不願意女兒和他繼續交往下去的。我們家就算不是什麼有錢人家,但怎麼也是小康之家了,好歹女兒也要找個門當戶對的吧。
可是女兒認定了女婿,非嫁她不可。我和老公對她勸了不知多少次,終究是沒有說服她,便也只能隨她去了。
大學畢業一年,女兒就說想結婚了。我和她爸約了親家坐下來好好商量他們倆的婚事,我提出兩家各出一半的錢給他們小兩口在城裡全款買套房,畢竟兩個人都在這邊工作,結婚後還租房住肯定是不行的。
當然,我之所以會這麼說,也是事先都了解好了的。我們這的房子花個六十萬就差不多了,可以買一所不錯的兩室一廳。親家雖說是農村的,但是他們家兩口子都在工作,還種田養魚喂豬,這麼多年下來存個三十萬來萬應該也有吧。考慮到他家的條件,我也不打算再額外要彩禮了。
親家聽了我的話後,滿口答應了說房子肯定是要買的,讓我放一百二十個心。我是個爽快的人,他們既然這麼說了,我也不會為難了,隨後兩家人就很愉快地定下了婚禮的時間。
一切都談好後,我把三十萬給了親家母,讓她在結婚前把婚房買好,帶我們一起去看看。親家母收錢時說的話別提多客氣了,讓我只管等著看房就好。
轉眼間,婚禮的日子就到了,也是在這時我才見到了婚房。整體來看,這個婚房我還是比較滿意的,環境不錯樓層合適,離兩個孩子上班的地方也都很近。粗略估計的話,大概也值個五十來萬了,兩家都不吃虧。
只是,讓我沒想到的是,賣房子給親家母的房產中介恰好是我的一個親戚,他那天也來喝喜酒了,便和我說了一些事,聽完我當即決定取消婚禮。
原來這房子不是全款買的,親家母只付了十來萬的首付,更氣人的是房產證上只留了他兒子一個人的名字。
敢情我那三十萬都是白給他家的,買了房子後還有余錢可以辦個婚禮,他們家一分錢不用出,應該還能剩個好幾萬。
女兒傻,我可不傻,任是女兒再胡鬧,我也沒讓他們結成婚。
各位朋友們,你們覺得我做的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