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歲前去世公積金會員,家屬可申請RM2500撫恤金

60歲前去世公積金會員,家屬可申請RM2500撫恤金

從2018年開始,任何公積金局EPF的會員如果不幸遇難(意外死亡), 其家屬將會得到 RM 2500 援助金。這筆死亡撫恤金並非取自會員的公積金存款,而是從公積金局的投資撥出。另外,這筆死亡撫恤金並非自動支付,會員家屬必須向公積金局提出申請。
 
根據公積金局的資料顯示,60歲之前去世的公積金局會員,其家屬可在6個月內申請2500令吉的死亡撫恤金這筆2500令吉的死亡撫恤金將會發放給符合資格的會員家屬,如配偶、孩子或會員父母。
這項福利只會提供給死者其中一名親人,若多名死者家屬同時申請,最後決定權落在當局手中,家屬無權抗議。
申請者必須填寫KWSP9KM(AHL)表格及責任同意書,並且攜帶會員死亡證書、本身的大馬卡與銀行戶頭資料,如銀行存摺或月結單。
若會員逝世前沒有指定受益人,需要額外文件包括高庭或土地局或公共信托有限公司的相關文件,以及可證實與死者關系的文件等。
家屬申請公積金RM2500死亡撫恤金的援助金條件:
a. 大馬公民
b. 會員還未到60歲已經去世。
c. 必須在會員去世的6個月內申請

設定EPF受益人和遺產分配的方法

馬來西亞公積金局會員人數高達1469萬人,但截止目前為止,大部分的公積金會員還是沒有設定是受益人。這將導致公積金會員若不幸去世後,家人想要領取存款時,將面對種種的問題,因此公積金的會員們受促去設定受益人。

若公積金會員沒有設定受益人,或者有設定受益人,但受益人已經去世,存款將如何分配?
- 遺產將優先分給孩子或受委的遺產管理人,但相關手續相當耗時和需付費。
- 若會員的公積金存款少於RM25,000,公積金局(KWSP)會先發出RM2500給家屬,直到會員逝世2個月後,才交還剩余款項
- 若會員的公積金存款多於RM25,000,公積金局(KWSP)同樣會先發出RM2500給家屬,直到會員逝世2個月後,KWSP會再發出不超過RM17,500。但其余的錢需要會員家屬提供行政信、委托書、遺囑等文件,才交還給會員家屬
設定公積金受益人的方法:
- 年滿18歲會員,親自前往任何一間公積金分局
- 填妥KWSP4表格(可上網下載)
- 會員大馬卡和一份影印本
- 一份受益人證件(大馬卡、報生紙)影印本,受益人無須親自出席
- 不再需要證人
- 會員可指定至少1人或1人以上的受益人,但要提供受益人證件的影印本,列明彼此之間關系,和寫明給受益人存款比例。無論如何,公積金局不允許會員指定組織、協會、機構或慈善團體成為受益人。
- 如果會員在指定受益人後,想要更改受益人名單,可隨時再填寫KWSP4表格呈交,一旦獲接納,則之前的受益人名字馬上失效。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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