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生病我回了娘家,弟媳天天讓我做飯,婆婆做的事讓我覺得過分
我父母生了我一個女兒,和我一個弟弟,因為我父母重男輕女,他們把感情都放在我弟弟身上,我就當放養的孩子。我結婚的時候我媽沒有給我陪嫁錢,說弟弟要結婚了也需要錢。還好我有一個好婆婆,她知道後很理解我還說我爸媽這麼做太過分了。
我結婚後和婆婆相處的很好,我下班回家要收拾家裡她都不讓,她說我工作完已經很累了應該休息休息,但我還是會盡量幫她做點事,比如洗洗碗拖拖地,於是婆婆經常誇我勤快賢惠。
結婚第二年我懷孕了,懷孕之後家裡人把我當成了寶。婆婆每天早起做些營養的讓我帶到公司去吃,公司裡的同事都羨慕我婆婆那麼疼我,有一個好婆婆。
懷孕20周的時候,公公突然生病住院,婆婆讓我回娘家住幾天,但我回家的第二天,我爸媽單位組織旅游,他們跟著去旅游了。臨走我媽交代我在家裡沒事做就給弟弟弟媳買菜做飯吧,她還說我照顧弟弟弟媳是應當的,完全沒看我是個懷孕的人多有不便。
爸媽走後,弟媳天天讓我做飯,她自己倒是悠閒,我心裡特別生氣,後來老公知道這件事,婆婆就過來了。看到我在做飯,她直接把鍋砸了。拉著我的手就走,說娘家人不把我當回事兒,以後不讓我回來受氣了!
你們說我婆婆做的是不是有點過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