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顧家人反對嫁給窮老公,十年後他家財萬貫卻和我提離婚,後來我笑了他哭了
我是冒著斷絕母女關係的風險嫁給老公的,當時老公家裡最值錢的家當就是電風扇了。
我是城裡的孩子,又是獨生女,我媽是不同意我嫁過去的,但我還是和老公偷偷領了證。結婚之後我們就出去打工了。那個時候我們租的民房,洗澡上廁所都是公共的。那個時候買不起洗衣機,冬天我都是用手洗衣服,手凍的都腫了,但是沒有後悔,因為那個時候老公疼愛我。
後來老公的事業慢慢有了起色,越做越大。我們在這個城市買了第一個房子,後來我們的女兒和兒子相繼出生,老公讓我做起了家庭主婦。我負責相夫教子,老公負責賺錢養家,我們後來又買了兩套房子和一輛幾十萬的車,現在我爸媽也接受了老公,親戚朋友都說我有眼光。
可是老公卻向我提出離婚,他的秘書懷了他的孩子。我當時苦苦祈求老公看在孩子的面子上不要和我離婚,可是我越這樣做,他反而更加看不起我。
現在老公又哭著求我原諒他,原來他和那個女人在一起後,工地上的事情一直不順,現在還欠著外債五十多萬。那個女人扔下孩子跟另外一個男的跑了。
我笑了,這就是拋棄糟糠之妻的下場。男人在拋棄他的老婆和孩子開始,他的事業就會走下坡路,越來越不順,直到一無所有。大家說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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