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為我們全款買新房,寫他名字,要求我們攢夠錢了再買回來
我和女朋友戀愛八年了,一直沒有結婚,直到現在年齡一點點上來之後,實在是不想耽誤她。自己給自己兩個選擇,要麼分手要麼結婚。只是八年的愛情長跑,說沒有愛是不可能的,我還是不忍心和她分手,那就只能結婚了。
我們倆參加工作也還沒多久,平時的工資只夠自己生活,有一小筆存款,可是對於結婚來說,也是杯水車薪。不說一筆一筆的婚禮費用,房子就是最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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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倆商量了一下,決定找家裡一起想辦法。她那邊是好說話,岳父岳母說陪嫁一輛車還有十萬的現金過來。我想著多少也是為人父母的心意。只是我這邊情況就很復雜了。
我是單親家庭的孩子,從小跟著我媽生活,前幾年我媽身體出了點問題,就辭了職專心在家修養。現在每個月領著退休金生活,略有盈余,但也不夠在這個城市買一棟房。
我就想到了我爸,我爸是做生意的,不能說是富豪但也是有錢人。雖然從小就沒怎麼管過我,也沒怎麼給過我生活費,但是我想,去問他借借,他總不會不給的吧。
結果他還就真的不肯給,開始的時候是說沒必要現在就結婚,我跟他說我已經和女朋友交往了八年之後。他又說覺得現在我們倆剛工作,就算付了首付也還不起房貸,建議我們先在外面租房子住,等到工資達到還完房貸還能生活的時候,再去考慮買房子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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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不說房價一年比一年高,我們攢錢的速度根本跟不上房價上漲的速度。我和女朋友結婚,總不可能和岳父岳母說,我們婚後還要出去租房子住吧。哪家爸媽舍得讓女兒就這麼嫁出去。
我和我爸糾纏了一個月,他被我磨的沒辦法,終於答應了全款給我們買套房。但是有一個條件,房產證上要寫他自己的名字。等到我們攢夠了這棟房子的錢,他可以把房子轉到我們名下,如果我們攢夠了不想住這兒,也可以走。
我立刻就答應了,不用房租的房子,我們只要攢錢就好。而且錢攢夠了也可以買別的地方去,房產證又不是什麼大事情,誰知道你房子是自己的還是你爸的呢。
結果我滿心歡喜的去告訴女朋友這個消息時,她卻覺得很生氣很無語。我不懂她為什麼這麼在意房產證上寫的是誰的名字,她說這樣很丟人,將來朋友問起來她都不好說。
敢情買房子是買給朋友看的啊,誰出門還把房產證揣身上證明房子是自己的啊。這什麼奇奇怪怪的思想,這不是自己給自己找不開心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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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心裡這麼想,面子上還得哄著,哄了兩天也沒哄好,她東西一收拾,去她閨蜜家住了,讓我想辦法解決。我看著她拉著行李箱摔門走的身影,突然有點不想結婚了。
我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也不知道這麼安排是有什麼不好,再加上,我覺得工作之後的她,好像變了,變得不像她了。
我不想結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