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母提出非要30萬彩禮,被逼無奈我給她開一單子,她再也不吭聲
我跟女朋友是高中的同學,在高三的時候,女朋友的媽媽就已經知道了我們在一起的事,表示強烈反對,無奈之下我們只能轉為地下情,一直到大學的時候,我們才敢光明正大的在一起了。
其實大學的時候,她媽媽還是不是很同意的,但是女朋友堅持,她也沒辦法,只好默認,但我知道她其實還是對我不滿意的,因為我大學的學費都是自己打工掙來的,她就以為我只是個窮小子,不能給她閨女幸福。
所以就在我們准備結婚的時候,她是第一個持反對意見的人,女朋友對她軟硬兼施,她才同意退一步,要求是我必須拿出三十萬的彩禮錢,否則結婚免談。對於她的行為其實我也能理解,她就是怕女兒以後會吃苦,想盡最大的努力為女兒爭取一些幸福,所以我其實還是很尊敬她的。
我也相信我可以給女朋友最大的幸福,然而口頭上的說辭並不能說服岳母,無奈之下,我只好先借了爸媽的錢,給丈母娘開了一張單子,裡邊不僅有30萬元的彩禮錢,我還額外給了她二十萬元讓她們可以生活的好點,也希望女友的嫁妝可以為她漲點面子。
我知道這樣的行為不太好,好像故意炫富一樣,但為了讓丈母娘對我徹底放心,我只能這樣做了。
果然,丈母娘在看到我給的單子之後,整個人都尷尬了,大概也覺得自己之前的言行有些不合適,為了緩解尷尬的氛圍,我主動岔開了話題開始討論婚禮的一些事情,丈母娘感激的看了我一眼,那個時候也就知道我們婚禮的最大“阻礙”已經消除了。
這件事我也沒有跟女朋友提起過,她只需要准備好過幸福的生活就可以了,其他的不需要操心,一切都有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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