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姑姐離婚後在我家住了9年,婆婆不但不感激,還說我太小心眼
家家都有本難念的經,我覺得我們家裡的經是一本無字天書,沒法念。
9年前大姑姐因為前夫出軌所以離婚了,離婚後她就帶著2歲的女兒住到了婆家,當時我和老公結婚才不過半年時間。
我們住的房子是婆家出首付我們夫妻還房貸,三室一廳120平米的大房子我們一大家人住在一起。大姑姐離婚了住到娘家是應該的,我作為一個剛過門的兒媳婦更是無權干涉。
但是大姑姐這一住便是9年,期間很多人給大姑姐介紹對象,但她一個也看不上,可能是因為上一次感情受的傷害太大一直走不出來的緣故。一拖再拖,她一直沒有再嫁,還說自己要一個人帶大孩子。
丈夫之前有學過廚師,我們婚後就一起開了一個小飯館。丈夫手藝好,雖然門面不大但是客人卻不少,開始是我和丈夫兩個人在店裡忙,後來我懷孕了就讓大姑姐到店裡幫忙。
大姑姐剛到店裡幫忙第一天,婆婆就有話說了。這家店畢竟我們夫妻是老板,大姑姐過來干活也不能白干,要求我們每個月支付給她工資。好吧,親兄弟還明算賬呢,給工資也是應該的。
我兒子出生了,加上大姑姐家的女兒,兩個孩子在一起整天搶玩具打架,每次兩個孩子鬧矛盾婆婆肯定是向著外孫女。她覺得外孫女沒有爸爸缺少父愛,所以我們所有人都應該更加寵愛她,包括我兒子也要讓著她。
本來婆媳住在一起矛盾就蠻大的,再加上一個大姑姐,家裡亂的像一鍋粥。矛盾日積月累越來越深,我們互看彼此都不順眼。
因為飯店的生意不太景氣,所以我們夫妻決定給大姑姐少開點工資,但是大姑姐不樂意要辭職。她要辭職我們也沒攔著,這樣少開一個人的工資我們的壓力就小一些。
因為這件事,婆婆說我們過河拆橋,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後。還說這個店靠著她兒子一個人支撐,我無權趕走大姑姐。我就納悶了,我們的生意不好做為什麼還要多養一個閒人?為此我們大吵一架。
我本以為大姑姐不在店裡干活了她肯定要搬走吧,結果人家一點沒有要走的意思,住的心安理得。多少次因為這件事跟老公吵架,每次他都說:那是我親姐姐,異母同胞的姐姐,我把她趕走我媽心裡肯定不好受。
為了照顧所有人的感受,我就得受委屈嗎?於是那一段時間我故意買了好吃的藏到屋裡給兒子偷偷吃,故意拿香蕉只給兒子一個讓大姑姐的女兒看著,就是故意氣她們。
婆婆看出我的用意,對我也是愛搭不理。徹底壓倒我們的最後一根稻草是因為一個火腿,我給兒子拿了一根火腿,大姑姐的女兒要搶兒子不肯,兩個孩子打了起來。
婆婆就不依不饒指桑罵槐的說兒子自私小心眼,說的我兒子一直哇哇大哭。我聽不下去了和婆婆吵起來,最後婆婆說了一句:房子是我買的,兒子是我的,你給我滾。
因為這句話,我收拾好自己的東西帶著兒子回了娘家,讓我滾我滾了,再讓我回去沒門!你們一家子是親人,你們好好相信相愛的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