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懷孕後婆婆要分期付彩禮,我打掉孩子悔婚,半個月後我傻了
我跟我老公兩個人談戀愛整整三年的時間了,今年他決定要跟我結婚,我們兩家人在一起談論好婚禮的彩禮錢,也結婚期之後,就開始著手准備婚禮了。因為日子選在十月國慶節,我們離國慶節還有五個月的時間,可以准備,所以也還算是比較寬裕的。
按道理來說,結婚應該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情,至少我是這麼認為的,可是我怎麼都沒有想到,就在我們馬上就要舉行婚禮的時候,才發現我已經懷孕了。
我以為就差半個月要結婚了,就查出我已經懷孕了,應該是一件值得十分高興的事。可我沒有想到,就是在這樣子時候,知道我懷孕了,和婆婆卻提出來了一個想法,這個想法讓我十分的惱火也十分的後悔。
就在我跟我老公知道我懷孕後,就急急忙忙的跑回去告訴公公婆婆,還有我父母了。父母聽說我已經懷孕了,特別高興。只是婆婆說的話實在是太過於過分了,因為一聽到我懷孕,她立馬拉著我去了我家。
她要跟我父母商討關於彩禮的事情,那個時候我父母還覺得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這不是早就說好了嗎?現在離結婚就不算半個月的時間了,她怎麼又有意見了。
說了一大堆話之後,我跟我父母才知道:原來是知道我懷孕後,婆婆要分期付彩禮,哪有人這樣子的,本來都是說好的事情,現在又出爾反爾。那個時候,我一怒之下就決定把孩子打掉。
不管我老公怎麼勸說我,我都依舊堅持。就在我打掉孩子悔婚,不到半個月後我傻了。我以為他們請柬都發出去了,如果沒有我根本就沒有辦法舉行婚禮。可是就在半個月後,我老公跟別的女人結婚了,婚禮依舊照常進行只不過是新娘換了。而我卻白白的為他打了一個孩子,最後還被別人說被拋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