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時婆婆送來腳盆當彩禮,我大鬧酒席,聽完媽媽的話我追悔莫及
我和未婚夫是經過媒人介紹認識的,我家裡條件還可以,未婚夫家裡比較貧窮。因為我已經三十多歲了,所以母親給我不知道托了多少人給我說媒,每次回家我都感覺很美面子,總感覺自己好像嫁不出去一樣,但奈何七大姑八大姨的成天在耳朵嘮叨,也沒辦法相親了幾個,前幾個都不合胃口,直到遇到未婚夫,他雖然家裡窮,而且還是農村的,但他當過兵,外形條件不錯,關鍵是人還特老實,聊了一段時間之後,我也很快就確定他是要我找的人。
媒人也是見錢眼開,想趁熱打鐵讓我們直接定親,加上我媽也是急的不行,想著早點把我給嫁出去,就訂好在五一辦訂婚酒,然後在國慶辦婚禮,我們現在也是談的很好,看到未婚夫我也有點無法抗拒,而他也在之前給我跪地求婚,我的心一下子融化了,加上大家都在戳和,我也就同意了
按照我們這邊的婚禮,訂婚就要付一半的彩禮錢,而我們這邊的彩禮大多是十六萬八,十八萬八,這個基本也就是個不用明說的,在訂婚那天看婆家的意思,先給一半的彩禮錢,然後在結婚的時候補上另外一半。未婚夫家裡都是農村的,但是就他一個兒子,湊個十萬八萬的還是有的吧,想的是多少先給個八九萬的彩禮吧。可是誰知道,我們吃完訂婚飯,好幾桌的親戚朋友都在場,媒人就提醒婆婆把彩禮拿出來,婆婆卻從桌下面拿出一個包裹,說家裡沒什麼值錢的東西,就把這個送給你當彩禮了。當時我打開一看,直接扔給未婚夫,說:“彩禮就是個腳盆?可憐誰呢?”
未婚夫的媽媽正要說話,我實在是氣不過,因為這樣的彩禮還是頭一會見,而且那麼多客人在現場,明顯不把我當人看,想要故意羞辱我,覺得我對他兒子滿意就想著我沒那麼值錢,我直接對婆婆說:“就拿這個東西打發叫花子呢?你們家是沒錢吧,沒錢娶什麼老婆?留著給自己用吧,別在這丟人現眼。”說完我就離開了酒席,事後我氣得都胸悶一口氣。
我去閨蜜那裡轉了一圈,晚上回到家看到我媽媽竟然還將那個腳盆給帶回來了。這讓我感到很生氣,我直接對媽說:“拿這個晦氣玩意回來干嘛?不想結婚明說,非得還羞辱我,把這個趕緊扔了吧。”沒想到媽媽氣急敗壞的看著我說:“你真是被我從小給寵壞了,難怪之前談了那麼多都沒成,你性子這麼急,還挑剔,誰願意要你啊!”隨後媽媽說:“腳盆是個古董,還不止值二十幾萬,你趕緊找人家道歉去,這婚必須得結”。
聽完媽媽說的話,我有點後悔莫及,只覺得自己太冒冒失失了,不該以貌取人,也不應該在親朋好友面前丟臉。可現在話已經說出去了,還有挽回的余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