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吸金8.8億 「必贏集團」3嫌判重刑 , 嚴重違反銀行法 ~
馬來西亞籍陳隆萊自稱英國「必贏博彩集團」(Bwin) 海外負責人,透過顧問周麟洋、王懷頡、講師謝昇晉及在台領導人陳威廷等人來台招募下線會員,從2014年3月起短短半年非法吸金高達8.8億元,新北地院今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判周麟洋11年7月,王懷頡10年10月,謝昇晉8年11月,陳威廷8年4月徒刑。仍可上訴。
另擔任謝昇晉等人下線楊凱博、吳秉燁、劉鎮宇、張家祥、周承煬及姜秀鳳,涉及協助吸收會員、傳遞資訊、收受資金及發派紅利,則判處8年9月至2年不待,基於周承煬不僅認罪,也已部分賠償,獲緩刑4年,須支付公庫10萬元。法院判決指出,男子陳隆萊、胡朝惟(均在逃,通緝中)2014年3月打著英國「必贏集團」海外負責人名號,找來周麟洋、王懷頡等人當投資顧問、講師等幹部,宣稱可在不同賭盤間下注套利、從中賺取利差,更號稱「8個月最高可獲利1倍」,還舉辦說明會、海外旅遊對外招募會員,吸引超過逾百民眾爭相投入資金,短短半年就吸金高達8.8億元。
必贏集團吸金運作模式是分由投資者以銅級15、銀級50、金級150、白金級250及鑽石級500萬元為投資單位,經存入集團指定人頭帳戶,就能取得SP點數,也分靜態收入及動態收入。靜態收入是集團每日給會員0.83%利潤,30天則25%利潤,8個月不僅還本還有1倍利潤,動態收入則是招募新會員時,就可借投資單位抽取推薦獎金、雙軌對碰獎金,來累積下線總投資等。
不過2014年8月,原本每月分紅3次改為1次,9月起,必贏集團甚至無法發出紅利,引起會員不滿並報案,2014年12月檢調發動搜索,周男等人均供稱自己也是受害人,沒有所謂吸金,但法院均未採信,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名將周男等多名共犯一併判刑。(孫友廉/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