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炳忠接受《環球時報》專訪後,慘遭被告起訴限制出境
王炳忠(圖片來源:“中時電子報”)
【環球網報導記者範凌志徐亦超】台灣地區檢調單位偵辦所謂的“陸生共諜案”,去年懷疑陸生周泓旭另吸收“新黨青年軍”發展組織,搜索約談新黨青年軍王炳忠等人,台北地檢署將全案移並高院審理遭退回,檢方擬近日另案起訴。台檢調單位7日再約談王炳忠到案,台灣“中時電子報”8日報導稱,台檢方8日凌晨訊後,將王炳忠改列“國安法”被告,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台北地檢署上週以被告身份約談王炳忠、侯漢廷、林明正等5人,王炳忠請假未到案,王炳忠的父親王進步,會計曾琬淨、新黨青年軍侯漢廷、林明正4人訊後依所謂“國安法”限制出境。王炳忠7日到案。目前王炳忠5人均遭限制出境、出海、住居。
周泓旭被控受託來台接觸“外交官”並收集情資,日前依違反台當局所謂“國安法”發展組織未遂罪判處1年2個月有期徒刑,檢方近日將向台“最高法院”提上訴;至於檢方併案週另涉吸收王炳忠發展組織部分,因沒有裁判上一罪關係,台高院退回檢方另行偵辦,檢方將另案起訴。
島內檢調單位偵辦赴台攻讀碩士的大陸籍男子周泓旭涉嫌“吸收新黨青年軍發展組織案”,4月30日約談新黨青年軍王炳忠等人,但王炳忠當天請假;檢調單位5月7日再度約談王炳忠到案,釐清案情。而在5月4日,王炳忠接受了《環球時報》的獨家專訪,分析台當局這麼突然緊急約談新黨相關人士的原因,以下是專訪內容:
環球時報:請您簡單介紹一下目前的案情進展。
王炳忠:周泓旭案在4月26日就已經二審宣判了,結果就是維持原判:一年兩個月。大家可能會好奇,這和我們有什麼關係?因為去年我們遭遇的“12·19綠色恐怖事件”是周泓旭案生出的“案外案”,檢察官想牽扯出“周泓旭在發展新黨青年軍”,卻被高院“打臉”,因為高院覺得這兩個案子沒有關係,就把案子又打回到檢察官這裡。
我們還是小瞧了民進黨當局,從4月26日宣判後,一些跟新黨青年軍一起參加過活動的朋友開始收到“證人”傳訊通知,4月27日,我也收到了通知,只不過我的身份從證人變成了“犯罪嫌疑人”。因為檢方用了一個很模糊的說法,稱“有民眾告發我們”。
環球時報:為何5月7日約談你?
王炳忠:4月26日,周泓旭的宣判結果出來,是判一年兩個月。大家要注意的是,他從去年3月8日就已經被羈押,那麼算一算剛好到5月8日滿一年兩個月。按照台灣的“法律”,羈押期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也就是說,到5月8日,台當局就沒有理由繼續羈押周泓旭了。因此,檢調部門就忙著要趕在5月8日前找理由另起一個案,然後以這個“新案”為由繼續羈押周泓旭。
環球時報:如果到期,為什麼還一定要繼續羈押周泓旭呢?
王炳忠:這是個很有意思的問題。我想起去年一件事,“12·19綠色恐怖”事件發生前,我跟著鬱慕明主席(新黨主席)去美國訪問,其間我接受“美國之音”的採訪,大陸的網友可能都很熟悉“美國之音”,它是美國的喉舌,在海外傳播美國的價值觀,甚至乾預別國內政。我上節目就發現主持人對我們想要促進兩岸和平的意圖興趣不大,反而三句話不離李明哲。
當時我說,李明哲是公開審理、當庭公開認罪。那台灣自己號稱比大陸“更法治”,但周泓旭案反而是秘密審判,真是很強烈的對比。結果我發現主持人非常不悅,到採訪的後期變成主持人在跟我辯論。
為什麼會這樣?我請教美國的一些資深評論員,他們都是觀察中美關係幾十年的媒體人,他們說美國確實對李明哲案非常在意。我聽了覺得奇怪,為什麼美國對一個在大陸犯罪的台灣人這麼關心?真的有人想拿周泓旭案和李明哲案來做這種政治上的“叫陣”嗎?
在台灣也有很多人想把這兩個案做連接,我一直不太希望去連接,可是在島內大環境當中,有心人可能想把周泓旭案操作成對李明哲案在政治上的一種籌碼或棋子,也許,我在這些人的心裡也是一顆棋子。我不願做棋子,可現在看來,全體台灣人民未嘗不是被民進黨當局當成棋子,拿來去做美國對抗中國大陸崛起的籌碼,你不覺得很悲哀嗎?台灣人民總說“我們要當家做主”,但在真要做主的時候,其實是被民進黨拿來賣來賣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