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真的會自燃?世紀之謎其實是謀殺與意外!
從古至今一直有人體自燃的事件發生尤其在古代,科學技術不發達時,根本沒辦法找出起火原因!但目前已經有結論了,快來看看這篇報導吧!
-------原文如下---------
1853年,英國著名的批判主義文學家狄更斯出版了自己最長篇的作品之一,《荒涼山莊》。縱然,這部揭露英國司法黑暗的小說被認為是狄更斯的最高成就。但在其一眾優秀的代表作當中顯得有些暗淡。
狄更斯小說《荒涼山莊》又譯《蕭齋》今天《荒涼山莊》卻被不少超自然現象愛好者樂道,其原因來自於書中提及的人體自燃現象。在狄更斯的筆下,象徵邪惡的廢品收購商人克魯克以莫名的自燃結束了生命。為此,狄更斯還遭到了當時不少社會名士的砲轟,稱其宣揚迷信。實際上,他也不過是想表達邪惡最終必定自我滅亡,為何偏偏選中了弔詭的自燃?
(小說中克魯克自燃的插畫)狄更斯的特殊癖好並不是無中生有,在他的時代,人體自燃事件算是一個頗具爭議的話題。人體自燃現像似乎集合了所有的「未解之謎」的完美特徵。它悠久、神秘、驚悚、匪夷所思,卻又有跡可循,讓人永遠在尋找那個合理的解釋。
溯本逐源,最早關於人體自燃事件的記錄出自17世紀一位學者的描述:1470年,一個義大利人在家中飲酒,當晚發生了離奇的自燃現象,酗酒者因此而亡。另一個案例稱在1725年,法國萊茵一戶人家嗜酒如命的女主人米勒被發現燒死在廚房火爐旁。遺體面目全非,只剩下部分頭顱、下肢以及少許脊椎。
更權威可信的報告在18世紀出現。英國的《倫敦哲學學報》上刊登了一篇關於人體自燃的調查報告。報告中描述:1731年,62歲的伯爵夫人班迪(the Countess Cornelia Bandi)吃過晚餐之後,心情不暢,隨後在女僕的陪同下回臥室就寢。
翌日,家中女僕驚恐地發現女主人竟化為了一灘餘燼,一個大活人被燒得只剩下部分頭顱和四肢。同時房間裡瀰漫著奇怪的油煙味,窗戶上留有油膩且令人作嘔的黃色液體。最終,報告中將原因歸咎於酒精。
不難發現,這些被認為死於自燃的受害者都有很明顯的共性。他們的軀幹幾乎都被燒成了灰燼,只剩下部分四肢與頭顱。我們知道就算是火災中的遇難者遺體也不過被燒得蜷縮焦黑,從未聽說有化作灰燼,還能留下殘肢。吃過烤鴨燒雞的人都知道,在火爐裡最先烤焦的一定是四肢的尖端處,四肢殘留軀乾燒盡實在是蹊蹺。
除了死狀奇特之外,自燃現場除了與被害者直接接觸的物品外,並沒有其他可燃物被引燃。這也是為什麼幾乎所有自燃案件都只在事後才被發現,從未有人親眼目擊。綜合來看,這些案件並不是由周圍環境起火造成的,更像是人體變成了燃料。也許秘密來自於這些受害者體內的某些特質,那會是什麼呢?
英國維多利亞時代的一位醫生林斯利調查了1692年至1829年間發生的19起人體自燃事件。發表在《記錄和疑問》雜誌上,並總結了受害者的特點:長期酗酒者和沈迷酒精者。顯然林斯利醫生把矛頭指向了酒精。其實當時酒精導致人體自燃發生的說法十分流行,甚至有作家認為自燃就是上天對酗酒者的懲罰。
真的是酒精造成了這一系列的神秘現象嗎?很幸運,在那個時代已經湧現出了一批具備科學精神的學者,德國的大化學家李比希就是個典型。之前狄更斯被炮轟之事就有李比希的一份「功」,對於酒精導致人體自燃的說法他當然不會贊同。但是科學家不會信口胡謅,還是要靠實驗來證明自己的觀點。
(馮·李比希)
李比希將大量酒精
注射到老鼠體內,並做燃燒實驗。結果,即使老鼠體內的酒精含量達到70%,也並沒有變得更容易被點燃。李比希的實驗確實證明了體內酒精含量高並不是人體自燃現象的原因。但是受害者中酗酒者比例極高也是不爭的事實,這其中必然有什麼關聯。
一個在人體自燃中倖存下來的特殊案例或許能帶我們接近真相。義大利牧師貝多利曾周遊全國,某天正好在來到姐姐在的城市,就在那借宿。當晚,牧師向姐夫要了一條手帕,說是衣服磨得肩膀難受,想墊一墊。
他姐夫將手帕送到房間便離開了,留他一個人在房中禱告。可沒過多久,牧師發出了痛苦的呼救聲,眾人衝進房間,只見牧師全身被火焰包圍,痛不欲生。火焰消退後,牧師的右臂被燒得面目全非,肩膀與大腿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傷。雖然撿回了一條命,但牧師的日子並不好過。
之後的幾天裡,他的病情不斷惡化,出現了異常的口渴、嘔吐、抽搐等症狀。最奇怪的是他的主治醫生形容他的身體發出了腐肉般的惡臭,坐過的椅子也留下「腐爛和使人噁心的物質」。第四天,牧師在昏迷中死亡。隨後,他的主治醫生將這個病例刊登在了1776年的佛羅倫薩學報上。
這個人體自燃案件顯得有些特殊,除了受害者沒有當場死亡外,他的身份也十分特別。作為牧師他不會與其他多數受害者一樣是酗酒者,但他身體的症狀暴露出了很多線索。口渴、嘔吐、抽搐、氣味惡臭,這些症狀在今天看來極有可能是糖尿病所導致的酮症。
酮症是由於機體代謝紊亂或醣類攝入不足,脂肪大量分解代謝,產生並堆積丙酮等酮體物質,引發中毒。在胰島素問世之前,大多數糖尿病患者都死於酮症。不過,酮症的病因不止糖尿病一種,除了最常見的飢餓性酮症外,還有一種酒精性酮症,多發於長期酗酒者。
這可能不是巧合!酮症所產生的酮類物質都是易燃物,尤其是丙酮,易燃性並不亞於酒精。有人嘗試過用浸泡了丙酮的生豬做燃燒實驗,據說最終的效果與那些自燃現場如出一轍。而殘存的四肢也有了新的解釋,是因為這些部位脂肪含量較低,囤積的酮類物質較少,所以沒有成為灰燼。
那麼,人體自燃之謎解開了嗎?並沒有。實際上即使酮症假說成立,也只解釋了人體如何在普通環境中燃燒成灰燼的問題。而真正被神秘現象愛好者們重視的是人體如何自發地燃燒。要調查清楚這個問題,光靠歷史久遠只有文字記錄的案件是遠遠不夠的。在現代刑偵技術發展起來後發生的案件會更有參考價值。
1951年7月2日,美國弗羅裡達州的聖彼得堡發生了一起最為著名的人體自燃案件。當天一早8時,房東卡賓特夫人收到了發給租客裡瑟的一份電報。她走到裡瑟的房門前正準備敲門,卻發現一股熱浪湧出,房門的把手也被烤得滾燙。
(裡瑟女士)房東驚慌地以為房間失火了,連忙大喊救命,兩名路過街道的油漆工跑來幫忙打開了房門。結果迎接他們的是比火災還要令人驚恐的畫面。67歲的寡婦裡瑟被燒成了灰燼,就像是在焚屍爐裡燒出來的一樣,但卻剩下一隻穿著黑拖鞋的腳似乎沒有被火焰毀滅。房間裡的大量物品也被火焰的高溫影響,天花板被燻黑,蠟燭和塑料杯子也都融化了。
(裡瑟自燃現場)這件事引起了廣泛的關注,起火原因也眾說紛紜。有的說裡瑟是被人用高溫噴燈謀害的,有的說是因為吃了爆炸物被炸成灰,甚至都提到了球狀閃電。有人提出了一個新的假說—— 燭芯效應。人體的脂肪約在250攝氏度便會開始燃燒,當衣物著火時,皮膚綻裂露出脂肪。脂肪被高溫烤化又滲入衣物,此時衣物就像是蠟燭中的燭芯,脂肪則扮演蠟的角色。
這樣的狀態可以很穩定地保持12個小時或者更久,足以將骨頭燒成灰燼。至於四肢等沒有衣物包裹的部位則很可能保存完好。引發燭芯效應僅僅需要一根蠟燭或者一個未熄滅的菸頭。
裡瑟太太的案件若以燭芯效應解釋起來並不復雜。案件發生的前一天晚上,裡瑟的兒子曾來探望她,並在8點30分左右離開。當時裡瑟已經吃下了兩片安眠藥,並準備再吃兩片。9點左右,房東太太透過窗戶看到裡瑟坐在沙發椅上吸菸,之後再見到她就已經是一灘灰燼了。
整個案件實際上並不神秘,也許就是裡瑟在沙發上睡著了,沒抽完的香菸落在衣物上,引發了燭芯效應。只是神秘現象愛好者們往往選擇性忽略這些細節和線索,他們更願意相信那就是恐怖的人體自燃。
那些有兩三百年曆史的陳年舊案實際上也都有明確的線索。法國的米勒太太喝著酒在火爐旁被燒成灰燼,伯爵夫人班迪灰燼旁的一盞油燈中的油不翼而飛。當然,所謂的人體自燃事件也並非全是意外。燭芯效應也是謀殺案當中毀屍滅蹟的一種高效手段!
1991年,美國俄勒岡州梅福特市附近的一座樹林中,兩名徒步者發現了一具正在燃燒的女屍。女屍趴倒在地面,體型肥胖,胸部和背部有被捅傷的痕跡。等到警方趕到,女屍已幾乎被燒毀,脊柱和盆骨燒剩灰色粉末。兇手在女屍的衣物上潑灑了一品脫的燒烤啟動液,點燃後引發了燭芯效應,足足燃燒了13個小時才被發現。
7年後,加州犯罪學學院的哈案教授在BBC的一個電視節目上驗證了燭芯效應。他將大小與人體相當的死豬包裹在棉質的毯子裡,撒上少許汽油並點燃。汽油在3分鐘的時候就燃燒殆盡,隨後毯子裹著死豬繼續緩慢燃燒。燃燒期間火勢較弱但穩定,產生的熱量並不大,旁人幾乎不受影響,房間的其他物品當然也一樣安全。最終裹著毯子的死豬燃燒了4個小時,被人為撲滅了。經檢查約有一半的豬肉被燒毀,甚至部分骨頭也被燒成了灰燼。
1998年,BBC的QED節目上,燭芯效應實驗實驗證明了燭芯效應的確能實現人體自燃的效果。那也就不難想像兩三百年前的「人體自燃」是如何發生的。或許是意外點燃了身上的衣物,或許是兇手想要點燃房屋毀屍滅跡。無論如何最終都陰差陽錯引發了罕見的燭芯效應,提前幾個世紀享受到了高級焚屍爐的待遇。
人體真的不會自燃,你看到的不是意外就是謀殺。只是人們更傾向於相信一種神秘未知的解釋,幾百年來選擇性忽略細節,添油加醋繼續傳播。
他們擁抱了神秘,享受的是在未知中人人都無法接近真相的平等。也許他們醒著,也許他們在裝睡。你永遠無法叫醒一個裝睡的人,就像永遠也無法用科學證明上帝並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