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警為「這規定」與死神搏鬥?宅神怒:哪個智障訂的!
▲國道四隊新市分隊警員郭振雄、葉家豪值勤遭大貨車追撞身亡。(中天提供)
國道第四警察大隊新市分隊郭振雄、葉家豪23日清晨在執行國道勤務時,遭大貨車撞擊殉職。警大退休教授葉毓蘭指出,據交通部規定,國道警「逕行舉發」件數不得超過「攔停舉發」,在時速破百的國道,形同在槍林彈雨中工作。對此,「宅神」朱學恆怒嗆「這他X是哪個智障訂出來的規定?」
警大退休教授葉毓蘭昨日在臉書悲慟指出,國道歷年因公執勤死亡的員警,遠超過六都,國道公路警察局預算卻年年隨著政府總預算刪減。據《聯合報》報導,葉毓蘭昨指出,根據交通部現行規定,國道警以拍照「逕行舉發」件數,不得超過攔停違規車輛件數。
葉毓蘭表示,要攔停違規車輛,在時速30、40公裡的鄉間小路可以做到,但國道警在時速破百的國道攔停,甚至要攔下跑給警察追的違規駕駛,等同在危險環境中工作,與死神爭鬥。葉說,對於這項不合理規定,她數度反映仍不見改善。
對此,朱學恆在臉書怒批,「這他X的到底是哪個智障訂出來的規定?現在交通部長是誰,出來面對啊!」網友紛紛在貼文底下留言「開單的又不是他們,當然沒關係啊…高層十個有九個沒實務經驗」、「上級交待要有業績!?有業績壓力嗎?長官要升官嗎?」、「自從沒了收費站 國道員警欄車基本上就是在拿命執勤」,也有網友表示「如果有開車的人都守法,根本不需要交通警察,更不會造成一次次交通意外警察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