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師怎樣對待幼兒的告狀行為和幼兒間的矛盾糾紛?

“老師,他打我。”在幼兒園裡,類似的告狀聲常常不絕於耳,幼兒之間大大小小的矛盾與糾紛(摩擦)接連不斷,經常有孩子淚眼汪汪的跑到老師面前尋求幫助,可是經過了解,無非是幼兒之間玩耍時一些輕輕的碰撞和一些隨意的比劃而已,很多淚眼汪汪的孩子只不過是看到旁邊的幼兒對自己用手比劃或者被輕輕地碰了一下就委屈有加,真正意義上的毆打其實很少。特別是小班幼兒,這種情況就更多。那麼,如何處理幼兒之間的矛盾糾紛呢?你可以試試以下幾種方法。

一、注意觀察了解

幼兒教師的教育對象是幼小的孩子,因為他們年齡小,特別是小班的孩子,還不能明辨是非,經常人雲亦雲,甚至會把想象與真實相混淆。所以,老師一定要注意觀察幼兒的表現,及時了解真實的情況,以便進行針對性的教育。

例1:戶外活動准備排隊時,李海昊和聶子涵互相抱在一起玩,越抱越緊,摔倒在地,子涵大哭起來向老師告狀說李海昊打他,海昊一臉驚慌趕緊向我聲明:“我是不小心的!不小心的!……”老師先扶起子涵並檢查他沒有摔傷後對他說:“你們是自己互相玩耍不小心摔的,海昊沒有打你,而且你沒有摔痛就哭,男孩子能這麼嬌氣嗎?”子涵點點頭不哭了,老師進一步以柔和的聲音引導海昊說:“老師知道你是不小心的,但你把子涵壓倒了,應該說‘對不起’”,海昊見老師沒有責備他不再驚慌並認真地向子涵說:“對不起”,子涵趕緊說:“沒關系”,倆個人又成了好朋友。

例2:這兩天,班上最乖的小女孩劉貝雨多次哭著告班上最乖的小男孩饒弘的狀:“老師,饒紅打我。”其他幼兒都跟著喊:“饒弘打劉貝雨。”並跑過去要扭饒弘到老師面前,老師很納悶,饒弘從來不跟人打架,怎麼也開始欺侮人了,而且是欺侮班上最乖的劉貝雨,但是因為沒有注意到事情的經過,只好一邊安慰貝雨一邊批評饒並提醒他以後不敢再欺侮人,可是饒弘卻極力辯白:“我沒有打貝雨。”“沒有打那貝雨怎麼會哭呢?”我不相信,但饒弘卻一臉不服氣地說:“我沒有碰到她,我就用手比了一下。”帶著納悶,我開始認真注意他們兩個的表現情況,原來饒弘有時會模仿電視上的武打動作,對著貝雨比劃,雖然沒有真的打到貝雨身上,但是嬌氣的貝雨卻委屈得淚流滿面。明白真相後,我找來饒弘和貝雨,進行了相應的教育引導,取得了明顯的教育效果。

二、及時解決問題

幼兒以暫時記憶為主,如果發生的事情沒有及時解決,過後幼兒容易忘記事情的經過,就會失去最好的教育依據,從而失去教育意義,甚至造成冤假錯案。

如班上有個最好動的幼兒吳嘉豪,經常磕磕碰碰弄傷自己。一天早接待時,他的媽媽指著兒子鼻子下面的一條條紅斑向老師告狀:“我孩子的皮膚被劉暢(嘉豪的同桌)抓破了,老師幫忙教育一下。”老師耐心地開始詢問事情的經過,嘉豪小朋友一下子點頭一下子搖頭,自己也搞不清事實真相,他的媽媽站在旁邊肯定地說:“沒錯!我在家裡問了兒子,他說是劉暢抓的,應該沒錯。”老師正要找來劉暢進行教育,旁邊的生活老師提醒:“看樣子不象被人抓的,如果是被小朋友抓的,傷痕一般是從上往下,而他的紅斑大部分從左往右,還有一些不同方向沒有規則。”老師覺得有道理,就理智地找來昨天的當班老師了解事情真相,原來是繪畫活動時,嘉豪小朋友自己用水彩筆在嘴巴旁邊畫畫,是水彩筆的筆尖劃傷了他的皮膚,劉暢並沒有抓他。事實清楚了,在老師的啟發和提醒下,嘉豪小朋友也漸漸記清了事情經過。差一點就冤枉劉暢了。

三、引導幼兒自己解決問題

幼兒年齡小,他們幼小的心靈還很脆弱也缺乏經驗,對成人的依賴特別強,碰到問題時無法自己解決,常常依賴老師的幫助來解決問題。但我們老師可以盡可能地引導他們自己解決問題,這樣,即可以鍛煉幼兒解決問題的能力,又可以減輕教師的工作負擔。而且在幼兒自己解決問題時,還可以同時結合禮貌行為教育,引導他們之間互相道歉互相原諒,學習使用“對不起”、“沒關系”等禮貌用語。

四、進行“堅強”、“勇敢”、“寬容”等心理品質教育

很多幼兒動不動就流淚,容忍精神和挫折感非常薄弱,經不起一點點磕碰。針對幼兒脆弱、嬌氣等心理弱點,應該進行“堅強”、“勇敢”、“寬容”等心理品質教育,及培養他們經受挫折的能力。

如前面講到的劉貝雨小朋友,就是個嬌氣十足的女孩。每次她流淚時,老師都先鼓勵她:“別哭!貝雨很堅強的!把眼淚擦干!老師喜歡堅強的孩子!”等她擦干眼淚後再引導她:“好朋友一起玩,輕輕地碰一下是沒關系的,你說對嗎?”漸漸的她不再動不動就哭了,而且看到其他幼兒難過時,她也學著老師的口氣說:“輕輕地碰一下是沒關系的。”堅強的品質和寬容的精神慢慢地走進她的心田。

在幼兒園的一日生活中,告狀是一種發生次數很頻繁的現象,它花費了教師大量的時間和精力。而幼兒作為一個特殊的人類個體,他們的告狀行為一定有許多不同與成人的地方。

  

那麼,幼兒為什麼要告狀?教師怎樣對待幼兒的告狀行為?

案例一

下午的美術活動是畫《螃蟹》,浩浩的畫畫速度比較慢,因為他在畫畫時喜歡講講話,東張西望的,而坐在其旁面的晨晨早就畫好了,當他離開位置的時候,一不小心撞了浩浩的手臂,浩浩馬上質問晨晨:“你為什麼撞我?”晨晨連忙道歉說:“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浩浩不聽,噘著嘴跑到前面來告訴我:“老師,晨晨推我的手,害得我畫錯了。”一副很難過的樣子。

分析

首先,應當看到浩浩告狀有他可取的一面。他懂得了上課的規則,這說明他已經有了一定的判斷能力,想通過告狀來求得成人的幫助,從而矯正同伴的不好行為。從這個角度講,這是孩子處理問題能力的一種進步。但是,對於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也要告到老師那裡,這會引起同伴的敵視,也會削弱獨立處理同伴間小糾紛的能力。

案例二

中午,吃晚飯的孩子們在陽台上看圖書,他們有的三三兩兩地坐在一起同看一本書,有的自己選了一本書獨自坐在一邊津津有味地看故事。這時候,李炫突然很氣憤地過來“告狀”:“老師,《找相同》是我先找出來的,傑傑他不讓我看。”傑傑也不甘示弱:“書是我先拿到的!”兩個人在老師面前爭論不休,誰也不肯讓誰。我先安定了一下他們的情緒,接著,轉過臉來對傑傑說:“上次,你看《西游記》時,寶寶硬是不給你看,你心裡感覺怎麼樣啊?”傑傑想了想說:“沒得看書覺得很不高興。”老師趁機說:“那你不讓李炫看書,他也一樣會很難過的呀!你們兩個想想辦法,看看怎樣才能讓兩個人都開開心心地看書?”李炫和傑傑聽了,商量了一下,決定兩個人一起看書,於是他倆就手拉手高高興興地坐到小椅子上看書去了。

分析

李炫是為了求得老師的公正解決糾紛,請求保護而產生的告狀行為。在集體活動中,幼兒之間經常會出現意見不和、爭奪玩具和書籍等糾紛。當這些糾紛發展到一定程度的時候,有一方就會告訴老師,以求得老師的公正裁決或給予保護。在活動中通過引導小傑反省,並換位思考,相互間要理解、寬容,讓孩子不僅要知道別人的想法,還要理解他為什麼要有這種想法,讓孩子考慮一下他人的行為是否有合理的一面。給孩子創設一些自己解決問題的機會,啟發幼兒尋找解決問題的辦法,李炫和傑傑聽了老師的話後,兩個人安安靜靜地坐到小椅子上一起看書去了。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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