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2警殉職 警:疲勞駕駛釀禍 攔檢無疏失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四公路警察大隊兩名員警,23日清晨在國道1號南下台南麻豆路段取締違規大貨車,並於路肩製單舉發,突遭行駛於外線車道的一輛大貨車撞擊,2名員警當場殉職,另蕭姓駕駛也閃避不及當場死亡。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四公路警察大隊兩名員警今天清晨執勤時,在路肩遭大貨車追撞死亡。警方指出,兩名員警執行過程沒有疏失,主因是肇事駕駛疲勞駕車。

國道四大隊警員郭振雄、葉家豪清晨5時許在國道1號南下308公裡附近,攔查取締由蕭姓男子駕駛的違規貨車後,在路肩處理罰單事宜。隨後陸姓男子駕駛的大貨車從後方追撞,造成站在警車與違規貨車之間的郭振雄、葉家豪及蕭姓男子當場死亡。

國道四大隊副大隊長王怡仁上午受訪時表示,員警在國道執行攔查時的狀況不盡相同,沒有制式的形式規定。一般是攔停在路肩後,由一名員警負責開單,另一名員警負責警戒。三角錐等警示標誌是在執行臨檢、或協助排除故障車輛時才會使用。

王怡仁表示,今天的攔檢過程是由郭振雄警戒,葉家豪開單;完成開單程序後準備把罰單交給違規大貨車駕駛時,3人才會站在警車與違規大貨車中間,兩名員警在執行過程中沒有疏失。

他說,肇事的陸姓男子在接受警訊時表示,事發當時有精神不濟打瞌睡的狀況,才會偏離車道,發現時已來不及閃避。國道上的警示標誌是針對正常的駕駛人,無法預防這類突發性的事故。

警方初步調查發現,肇事的陸姓男子是昨天下午5時從高雄路竹載牛奶出車,前往桃園卸貨,今天凌晨零時許出發準備回高雄。途中在1時30分經過台中後裡地磅站時曾休息約1個半小時,凌晨3時再度啟程,後來就在台南發生事故。確切事故原因還有待進一步釐清。

媒體上午詢問陸男會不會感到抱歉,陸男小聲回答了一聲有。但媒體隨後詢問他開車開了多久、有沒有感冒吃藥等問題時,陸男都沒有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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