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為什麼不把犯人關進監獄,而是花大功夫把人發配到千裡之外?
在許多古代劇裡,經常會出現罪臣及其家眷被流放的橋段。有人會質疑道:既然罪大惡極為何不秋後問斬,還要派衙役押送到千裡之外的地方?難不成完成這段艱難的旅程,就可以洗清罪過,回到家鄉安然度日了嗎?
其實,流放這項刑罰殘酷程度僅次於死刑,但比死刑有更深遠的意義。
古代中國是繁榮的農業文明國家,大多人被束縛在土地上,安土重遷,人們強調家族主義,向往子孫滿堂、四世同堂的生活。在這樣的環境下,遭受流放者背井離鄉、難享人倫之樂,實為人生之不幸。
中國國土廣闊,而歷代君王對流放之地的選擇也是煞費苦心,西北絕域、西南煙瘴、東北苦寒以及一些荒蕪的海島都前後成為過流放地。流放者跋涉千裡,走到荒無人煙之地,永世不得離開,簡直生不如死。
被流放的一路,是由官兵押送,長路漫漫的苦差事,官兵心裡也不痛快,對犯人必然是連打帶罵。要想少受點罪,就得賄賂官兵,可是一般被流放的犯人都被抄家了,哪還有錢打點啊,所以皮肉之苦是免不了的。
就算活著到了流放地,也要給戍邊的戰士為奴為婢,每天干著苦力,吃糠咽菜,還少不了棍棒伺候。若是女眷被流放,勢必淪為押送官兵和戍邊戰士的洩慾工具,生下孩子一樣為奴為婢,所以許多犯人在流放之前索性自殺了。
古代朝廷大費周章將犯人押解到荒蕪之地不僅是為了懲罰,還有補充兵源、建設邊疆的用意。
古代士兵都不願意去邊遠地區戍邊,那麼將犯人發配到此,命其世世代代守候在這裡,成為一方戍邊之兵,解決朝廷後顧之憂豈不是妙哉!
更妙的是,流放之地選在一些荒無人煙的地方,一代又一代的犯人流放至此,建屋修路、開墾荒田、繁衍生息,那這不毛之地就變成了良田千畝。利用犯人做拓荒者,所得的收益遠遠超過了流放的成本。
此外,將重罪之人免於一死,發配邊疆,可以彰顯君主的仁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