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通緝令畫的那麼抽象,罪犯為何還是能被抓到?原因很簡單
眾所周知,人物畫像是古代官府發布通緝令上最重要的部分,這些緝捕文書形式和現代的通緝令是一模一樣,往往會在各個交通要道和主要人口聚集的地方粘貼告示文書,上面除了犯人的畫像以及犯人的特徵和犯的罪,另外還會附上一定的賞金,來讓人檢舉揭發。
但是古代通緝令畫的那麼差勁,看著很是抽象,畫上的人物和真人存在很大的差異,假若是那些名人宦官還好,人見得多了,畫師話的很逼真,比如戰國伍子胥就曾因為通緝令和自己太像了,愁得頭髮都白了,要不還真過不去,但就這麼糙的通緝令,官府仍舊能抓到大部分罪犯,這是為什麼呢?其實很簡單,原因就四點。
保甲制度
古代沒有“北上廣深”,所以自然不存在什麼去大城市打工的現象,而且古代上層為了有效控制百姓,自秦朝開始,便有了“保甲制度(連坐)”,就是說把一塊區域的人劃為一保甲,如果這個區域誘人犯罪,卻沒人來檢舉,那麼這個區域的所有人都會受到相應的懲罰,所以,一個地方來了一個陌生的人,很快大家就都會知道,如果這個人的相貌特徵跟畫像上很像,又說不清自己的來去之地,很快就會有人上報,所以罪犯想要藏匿起來,真的很不容易,一不小心就會被人盯上暴漏行蹤。
有捕快和線人
古代雖然交通和網絡不發達,但是有捕快,捕快的職責就是抓捕逃犯,甚至還有的捕快是長期抓捕流竄逃犯的,這些捕快如果追捕不利,會受到相應的責罰,假設在路上無法逮捕逃犯,有權要求路人協同抓捕,如果路人有能力還不幫,這些捕快還能予以懲罰。此外很多地方都有驛站和茶舍,每當捕快到了一個地方,都會去這些地方打聽消息。
路引(也可說是古代的身份證)
早在戰國時期,商鞅就發明了“照身帖”,後來相繼出現了僧侶遊方用的度牒,商賈、學子外出用的路引等,這些都是證明這些人身份的“身份證”,如果沒有這些東西,那麼不好意思了,你連住店的權利都沒有,愛去哪去哪,何況古代大都施行宵禁制度,大晚上你不在家呆著,官府人員不抓你抓誰?隨後一盤查你的身份,姓什麼叫什麼,家是哪的,為什麼大半夜瞎溜達,如果你但敢遲疑說謊,立馬被人抓起來,絕對會“細細盤問”的。身為罪犯,如果說一個謊,很難自圓其說的。
層層篩選
古代對罪犯一般都是有懸賞的,所以人們一旦發現有人酷似通緝令上畫的樣子、胎記、行為的話,絕對會立馬報告官府,然後將其作為嫌疑人收押,當然,如果你是冤枉的,層層篩選後,找個擔保人,就會放你出去了,如果你確實是犯人,那就根本跑不了。(當然,有人就有恩怨,所有古代很多衙役為了自己的小金庫,不惜屈打成招,只為多撈些好處)
正是因為有了上面幾種方法,哪怕你畫像畫的再不像,也會被抓住,除非你落草為寇,以後專門以此營生,否則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你能躲到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