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回家老婆打我媽,我讓她滾,3歲女兒一話,我跪著求她原諒

我叫陳鋒,今年26歲,我是一名國企的正式編制員工,而老婆是在私企做會計,媽我的是正式工作,鐵飯碗。而老婆不是什麼穩定的工作。所以談戀愛的時候,媽就不喜歡我的女朋友,後來因為意外懷孕。我媽特別想抱孫子,雖然嫌棄她是農村的,工作也不好,但還是讓我們很快的辦了婚禮。

結婚房子是我們男女雙方兩家湊的首付,彩禮我們家也沒給,岳母雖然很不滿意,但是老婆很體貼我,什麼怨言都沒跟我說過。婚後媽說要過來照顧懷孕的老婆,我媽在家就讓老婆注意這注意那,雖然老婆懷孕做家務,做飯都很慢,但是媽也沒有刁難老婆。沒想到老婆生下了一個女兒之後,媽也沒說什麼,只是帶孩子也不是很出力。

自從生完孩子後,媽總是跟我說老婆對岳父岳母多好,對她卻愛答不理的,還整天往娘家送這送那,而對她更是沒有任何表示。我看到媽說的有鼻子有眼,我也就信了。所以我和老婆經常吵架,沒了以前的和睦甜蜜。

一天我下班回家,進門看到媽坐地上哭,3歲女兒躲在桌子底下不敢出聲,我趕緊把女兒抱屋裡。媽哭著說跟我說老婆把她打倒在地,我當時就我生氣扇了老婆兩巴掌,把她一腳踹倒在地,我跟她說離婚吧,讓她滾,她扶著桌子爬了起來,哭著走跑回了娘家。

第二天女兒問我:“爸爸爸爸,什麼是賠錢貨呀?”我奇怪女兒怎麼回問這個問題,原來是我媽打罵女兒是賠錢貨,跟老婆起了爭執,後面還動手打了老婆,老婆一直沒還手,倒地都是媽裝的。

我聽完之後徹底傻眼了,當即跑去質問媽,媽說是想讓我們離婚才鬧的這一出。我連忙趕去岳父家跪下求老婆回來,她卻說什麼都不肯,還說要跟我離婚,我該怎麼辦?

離婚

(英文:divorce),是互為配偶的雙方生存期間,透過法律手段解除婚姻關係的方式。

通常辦理離婚程序的過程中,都要面對許多複雜的問題,尤其是子女的撫養權或監護權,以及夫婦間甚至是雙方家庭在財產上的分配、以及對其中一方是否支付及支付多少贍養費等問題;而且相當多的夫妻離婚之前會先協議分居。離婚協議書裡的內容,該是平等協商後的兩全其美的公平結果。離婚亦有與死去的配偶離婚的例子,日本等部份國家接受死後離婚的登記,但現代社會已較少這種需要,不過喪偶的情況下也能算是離婚。在信奉天主教為多數的國家,離婚曾是禁止的,但現已自由寬鬆。如今,目前世界上僅有

梵蒂岡菲律賓這兩個國家不允許離婚。在菲律賓,解除婚姻關係的方式,是宣布婚姻為「無效婚姻」。

在不同的社會和民族中,離婚的原因和難度也各不相同。在肯亞古希人中,不育或陽萎是離婚的理由。而在一些印第安人中,比如雅甘人,如果人們認為丈夫殘忍或者無法撫養家庭,那麼離婚是被視為公正的。

參考來源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