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我同意離婚了,你可以帶著你離婚的女兒搬來和你兒子住了
我和老公是在公司上班時候認識的,兩個人當初是同一時間進的公司,是屬於同一批的實習生,後來我們那一批留在公司的也是只有我們兩個人,或許是因為這個關系,所以兩個人慢慢的就熟悉了起來,也很快確定了戀愛的關系,談了一年的時間,在家裡的催促下就結婚了,結婚的房子,說句實話,婆家並沒有給幾個錢,婆家出的錢連1/3都不到,那錢大部分還是我娘家給他,我娘家雖然不富裕,可是因為家裡面就我這麼一個女兒,對我也是特別寵愛。
結婚後我沒有想到的是,娘家那邊出錢幫我買房都沒有要求什麼,我婆家卻開始給我提出各種的要求,先是讓我每個月給家裡各種的生活費,說是要我給他們養老,我公公去世的早,家裡還有一個婆婆,可是婆婆今年也不過才四十多歲,人家農村人四十多歲都在干活的時候,她卻開始找我要錢了。老公家裡還有一個妹妹,也就是我的小姑子,平常小姑子也是在家裡和我婆婆一起生活,這婆婆給我要的錢,也是有一大部分都給了小姑子。
這我雖然都知道,也是給忍了下來,我想不到的是,這和我關系特別不好的婆婆,竟然要來城裡和我們一起住,還說自己放心不下小姑子,要帶過來住,我家房子是爸媽給買的,爸媽都沒有說過來這裡住,婆婆卻要帶著小姑子來,我肯定不能答應,我這邊拒絕以後,婆婆就罵罵咧咧的,老公也是和我說,讓我答應下來,還和我說到了不答應就離婚。我是氣得不行,一次給婆婆打電話的時候,說到這個事情,我直接就說了,婆婆我答應和老公離婚了,你帶著你女兒和你兒子一起住吧,以後我就不是你家的媳婦了。我這話說完以後,那邊婆婆立刻就慫了,趕緊好言好語的勸我,你們說,這哪裡有那樣的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