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死後我娶她妹,新婚夜聽到她打電話,我如遭雷擊!她竟然......
老婆之前是班花,性格活潑又多才多藝,學校晚會上經常看到她婀娜多姿的身影,我偷偷喜歡上了她。我學習成績一般,並沒有什麼特別之處,根本都不敢追。
我們上了不同的大學,我跟同學要了老婆QQ號,開始在網上聊天。雖然老婆不搭理我,但是我堅持給她發資訊,有高興的事情第一時間跟她分享,她對我從冷淡到熱情。
我省吃儉用給老婆買禮物送過去,跟她表白了,老婆笑著答應了我。我倆畢業後就一起回老家工作,她去了學校做老師,我考上了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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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家還有個妹妹,比她小三歲,兩人都是大美女,姐姐文靜妹妹熱情,姐姐是白玫瑰,妹妹的紅玫瑰。小姨子有時候會跟我開玩笑,說以後要嫁個我這樣的人,長的帥還會疼人,說的我臉紅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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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一場突如其來的車禍,把我老婆帶走了,我悲痛萬分。老婆去世後我吃不下飯,日夜思念。
丈母娘找到我說,我一個人帶著孩子太苦了,不如娶了秀秀吧,她一直很喜歡我,再說也肥水不流外人田。我想了下答應了,老婆妹妹長相氣質俱佳,比我小四歲,配我綽綽有餘。
新婚夜那一晚我感覺自己是最幸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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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她不在我身邊,我偷偷的起來,聽到老婆跟人打電話:親愛的,別著急,我老公有錢,等我把錢都弄到手,就跟你遠走高飛。
我如遭雷擊,必須離婚,最毒婦人心,我今天可是見識到了,丈母娘原來是想著肥水不流外人田,才把小女兒介紹給我的,這一家人簡直太可惡了,我要讓她付出代價,大家支持我嗎?
劈腿族(promiscuity)是指同時擁有兩位或更多
情人者。華人古時有「腳踏兩條船」(臺語俗諺:「雙腳踏雙船,心肝亂紛紛」[1])的說法,形容一個人用情不專,在兩個對象之中周遊不定。「劈腿」一詞首次在台灣媒體出現,源自於2002年2月《壹周刊》報導立委高金素梅介入微風廣場董事長廖偉志的戀情,文中先說璩美鳳靠「雙B」,而高金素梅則是「劈腿族」,自此劈腿一詞開始被大眾所熟知,之後並廣泛流傳。
劈腿的狹義定義是與情人或配偶之外的人發生性行為,廣義來說是泛指對感情不忠的人,例如與其他對象牽手、接吻,或有曖昧關係。造成劈腿的主要原因有環境、人性兩個因素。工作環境不同,接觸到的對象也就不同,若再加上不專一、不忠實等個性的弱點,就會造成劈腿行為的產生。報紙上常常看見劈腿二字,許多公眾人物的私生活都被挖掘,劈腿行徑被攤在大眾的眼光下,接受傳統道德上的譴責。
然而,在心理學觀點中,三角關係其實是一個假議題。換句話說,不論是元配、劈腿者、或者是第三者都以為是「劈腿」這件事情讓三個人如此痛苦,三個人都有自己「真正」需要面對的事情[2]:
- 元配真正要面對的其實是他和劈腿之間的關係本來就出現了狀況
- 劈腿者真正要面對的是自己總是喜歡「逃避衝突」,不願意去解決的個性
- 第三者(小三/小王)真正要面對的是,在過去的成長經驗當中是不是有什麼「洞」,讓自己常常會不小心掉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