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大燈是挑釁?5個一堆「老司機」也不知道的重要燈語 搞錯就Low掉了
在路上開車有許多注意事項,如果你不懂常見的「燈語」,或許反而會誤以為別的駕駛在對你挑釁。來看看你知道哪些燈語吧!
▼雖然台灣沒有明文法規禁止什麼時候不能按喇叭,但因為喇叭聲容易吵到沿路住戶與行人,所以駕駛們便約定俗成,有一套在路上用的「燈語」,用來提醒其他人注意路況。
▼1. 大燈閃1至2下:綠燈亮,前車未行。
在路口等號誌時,如果綠燈已亮,前車未有行動,就可適時閃爍大燈1至2下提醒。另外,對向來車錯用遠光燈時,也可以用這招提醒對方切回近光燈。還有一個常見做法是快車道遇到慢車,也可以適度閃燈,請對方讓車道喔!
▼2. 對向來車大燈快閃3下:提醒前方路況有異。
遇到對向來車閃大燈可別以為是挑釁,這是對向駕駛提醒前方可能有意外事故、測速照相、警察臨檢等狀況,要車輛小心,最好減速慢行。
▼3. 右邊方向燈閃爍:示意後方車輛可適時超車。
有時山區道路只有單線道,大型的砂石車、拖板車往往會因為車速慢,造成後方壅塞,這時就會適時閃爍右方方向燈,示意若狀況允可,後方來車可以超車。
▼4. 快速閃爍雙黃燈:提醒後車前方路況有異。
這種狀況尤其發生在行使高速公路或是山區道路時,若前方出現塞車或意外事故,可快速閃雙黃燈,告知後方車輛放慢車速,避免追撞。
▼5. 閃爍2至3下雙黃燈:向後車表示感激之意。
如果想對禮讓超車、讓道的車輛表示感謝時,閃個2至3下雙黃燈,就是透過車子說「謝謝」的意思啦!
善用這些燈語,能讓行駛時更安全,也更尊重其他車輛,這也是上路的基本禮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