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旅行時和落魄流浪漢一見鍾情,不顧父母反對執意結婚,結果現在他們的生活…

今天要說的是她,

Emmy Apahamson,今年44歲,來自瑞典。

Emmy出生於書香門第,從小就立志要成為一名優秀的作家,

成年後,她經常出去旅行,

希望能在不同的遊歷體驗中積累素材,獲得靈感...

2006年的一個週六,Emmy來到了荷蘭阿姆斯特丹,

她坐在街頭的一把長椅上,看著來來往往的人群,

突然,她注意到一個蓬頭垢面的男人向他靠近,

這個人就是Vic Kocula...

Vic大步走到Emmy說道:

“不好意思打擾了,請問現在幾點?”

出於作家的職業本能,

Emmy一邊禮貌的回答著這位陌生人的提問,一邊仔細上下打量著他...

他的衣服臟兮兮,頭髮很亂,滿臉鬍子拉碴,指甲裡也全是污泥,

還提著一個鼓鼓的手提袋,款式非常過時,看上去像是在哪撿的:

“大概是個流浪漢吧...”Emmy在心裡想著...

然而,得到答案後的Vic並沒有要走的意思,

他繼續和Emmy有一搭沒一搭的聊著,

按常理,在異國他鄉面對一個陌生男人,還是個流浪漢,

姑娘完全沒那個義務繼續接話,

可她就是做不到抽身離開:

“他那雙棕色的眼睛很迷人,

而且不像一般的流浪漢,他說話的語氣很自信,言談舉止也不令人厭煩...”

倆人大概聊了有10多分鐘,Emmy起身準備離開,

但就在這個時候,Vic提出了一個相當大膽的邀請:

“那個,下週六的同一時間,我還能在這裡見到你嗎?”

鬼使神差下,Emmy竟然一口答應了....

到了第二個週六的下午3點,Emmy很準時地來到了那張長椅旁...

等了快20分鐘,Vic都沒有出現,Emmy失望地覺得,自己大概是被人捉弄了。

就在她準備起身離開的時候,

一抬眼,只見Vic騎著一輛破舊的兒童自行車,樣子十分滑稽的趕了過來...

那是他們之間的第一次“約會”,整整6個小時的時間,

他們一起散步,一起坐在路邊吃快餐,一起談天說地,

到了傍晚十分,Vic還興致勃勃的邀請她去參觀自己的“家”,

它隱藏在一個灌木叢裡,其實就是個非常簡陋的小帳篷,

但Emmy毫不介意,她安靜聆聽著Vic流浪生涯裡發生的各種趣事。

不知不覺,夜已經很深了,Emmy該走了,

她強烈感覺到自己已經被Vic所吸引,在臨別之際,她溫柔的說:

“明天我就要離開去維也納了,這是我的電話,需要幫忙的話可以打給我。”

其實她心裡很清楚,這一走,兩人之間大概不會再有聯繫了,

這段和流浪漢之間的浪漫奇遇,就當個回憶藏在心裡吧。

然而,三週後的一天,她接到了一個陌生來電,

電話那頭傳來了一個很熟悉的聲音:

“那個,我是Vic,我在維也納,可以見你一面嗎?”

原來,自從遇見Emmy後,Vic就認定了這個妹子,

那晚約會後,Vic決定要攢錢去維也納找她,

他本來準備在此期間繼續保持聯繫,

可無奈,一天他實在餓得受不了了,跑去商店偷了只烤雞,

被警方逮捕了起來,折騰了好一陣才終於買到火車票...

從荷蘭追到奧地利,Vic的舉動把Emmy感動得一塌糊塗,

他們迅速確定了戀愛關係。

在此後的深入交往中Emmy才了解,

原來Vic並不算真正意義上的流浪漢...

他來自美國,曾經有一份穩定的工作,

但年輕人,總是不甘於枯燥的生活,他決定當個背包客,去歐洲旅行,

可哥們兒很快就把錢花完了,於是他索性當起了流浪漢,

靠乞討拾荒維生,權當是體驗生活...

遺憾的是,他體驗著體驗著,

又沾染上了酗酒的惡習,每天過的渾渾噩噩,

在酒精的麻痺下成為了徹頭徹尾的“爛泥”...

是Emmy的出現,給Vic的人生帶來了轉機,

他答應她一定會重新過上正常人的生活,找一份正經工作,重新振作起來。

可當Emmy的父母得知了兩人的戀情後,

毫無疑問,集體炸了...

這可是個流浪漢,酒鬼,還被警方拘捕過,

閨女的作家工作收入原本就不穩定,還挑了一個“廢物”回家,

也太不靠譜了吧???

但Emmy堅信自己的眼光是不會錯的:

“Vic很聰明,也比我身邊的大多數人都要有主見,

他只是浪費了幾年時間,我相信他能重新振作起來。”

就這樣,Emmy開始鼓勵Vic,

她告訴他先不要著急找工作,應該繼續去接受教育:

“我不斷向他強調學術環境可以帶給一個人的改變,並一直鼓勵他去發掘一個自己最感興趣的行業進行深造...”

事實證明,Emmy確實沒有看錯人,

2012年,受訓後的Vic成為了一名職業電氣工程師,

他也不再厭倦自己的工作,每天都在努力打拼...

終於,愛情長跑了近10年的兩個人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Vic憑藉自己的努力,給了Emmy一場十分夢幻的婚禮,

在一間華麗典雅的城堡裡,他們許下了一生的諾言...

同年,他們還生下了一對可愛的龍鳳胎,Desta和Til...

曾經窮困潦倒到只能睡草叢的Vic,

也為妻子買下了一套房子...

在旅途中相遇的他們,仍然抽空繼續著環遊世界的愛好,

只不過現在Vic的身份,已經從流浪漢變成了靠譜貼心的丈夫...

今年,Emmy還將這段愛情故事寫成了一本小說,

她坦言,如果不是遇見了Vic,她不可能完成這部作品...

在這本書的宣傳過程中,Vic總是耐心的陪在媳婦兒身邊,

每當被問起兩人對這對奇特緣分的看法,他們從不會掩飾對彼此滿滿的愛意:

“相遇的時候我是那麼糟糕,但她沒有嫌棄我,她改變了我。”

Emmy則說:

“我們經歷了很多艱難的時刻,但12年過去了,一切都好起來了,

我感覺自己就像中了彩票大獎,因為我遇到了最棒的男人...”

一個從流浪酒鬼變成優質老公,

一個因為愛情獲得了寶貴靈感,

兩個不安的人相遇之後一起變得更好,

大概就是最棒的結局了吧~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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