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理解,再解決,循序漸進讓孩子不再自傷和傷人

自閉症的孩子自傷和傷害他人的事件層出不窮,已經成為了很多家長頭疼的首要問題。

傷害的發生,一般都是由原因的,所以當家長和老師面對孩子時,需要對孩子的傷害行為進行分析,瞭解孩子想要表達的想法和目的,從而説明並引導孩子採用正確的表達方式與外界溝通。

自傷行為

小明總是習慣性撞頭,他將頭往牆撞,撞至額頭紅腫,還不肯停下來。只要不准他做某些事情,他就會不停地撞頭,直到家長或老師妥協為止。

我們如何理解這樣的行為?

1、傷害自己的行為(自傷行為)可包括打自己的臉,用頭撞牆,咬手指等。自傷行為並不是孩子故意令自己受傷,而是這些行為在偶然中被強化而形成習慣。

2、令這些自傷行為轉成習慣,通常是為了自我刺激,例如用頭撞牆會為孩子帶來快感。

3、 孩子也有可能想引人注意或滿足一些需要,例如每當孩子撞頭,父母便答應他的要求,孩子便習慣以撞頭來引起別人關注,滿足自己的需要,例如逃避太難的工作。換句話說,自傷行為是孩子用來表達自己需要的一種方式。

要幫助他們,可嘗試以下的方法:

1、危險的傷害行為包括用拳頭打自己的頭,用頭撞牆,咬手指等。

遇上以上情況,必須立刻制止這些危險行為。

如在學校,可以吩咐另一學生,例如班長,向別的老師求助。因此學校可以事先計畫班級緊急事故的安排。

指導孩子做一些自傷以外的舒展活動替代負面行為。

在孩子冷靜後進行個別指導。

至於有激烈自傷行為的孩子,則有必要進行個別指導和尋求專業支援。

2、分辨孩子自傷行為的動機和謀求對策:

如果孩子是出於刺激感官,他大多數不怕痛楚。例如撞牆的學生不怕痛, 也不會因過度的衝力而停止。若果是這樣的話,就須尋求專業的協助。

如果孩子是為了表達一些激動的情緒,例如不滿,可以在孩子冷靜下來的時候,教導他正確表達情緒的方式。

如果為了引人注意,孩子首先會輕輕的撞,看看別人的反應。若感到痛時便會停下來,這時可以不理會亦要避免隨便答應他的要求,要教導他正確的表達方式。

3、可考慮用「ABC」矯正法來編排指導的方式,並留意自傷行為的前因與後果,然後採取相應的對策。 

例如: 撞牆的行為可分析為以下之串聯動作

前因(Antecedents):老師分配工作給——學生工作約二十分鐘——站起來

行為(Behaviour):用頭撞牆

後果(Consequences):老師看見會馬上喝止,說:「不要再撞牆!」

然後把帶他離工作范圍

學生很可能覺得工作沉悶或太難,老師可考慮從「前因」入手,將工作時間縮短,或者增加學生休息的時間。

通過這種訓練程式而成功減少自閉症孩子自傷行為,並不代表孩子有判斷力,只是改變了他以往的習慣而已。長遠來說,應教導孩子採用「取代行為」來滿足自己的需要,並要改善自我表達的能力。

傷害他人的行為

上課期間,小紅不想老師站在她身旁看著她學習,因而向老師師吐口水,令他退開。

我們如何理解這樣的行為?

1、傷害他人行為可以包括向別人吐口水,扯別人的頭髮,甚至咬人。這些行為很多是為了表達孩子自己的需要,但卻用了錯誤的方法。

2、孩子學到吐口水這種行為,可以為他們帶來好處。例子中的孩子很可能因為曾經用這種方法而成功達到目的。

3、愛打人的孩子可能是為了表達不高興。他們較難明白恰當的社交行為及有關的規范,因此一旦理解錯誤,便容易學習不恰當的行為。

要幫助他們,可嘗試以下的方法: 

1、即時制止:

可以先用溫和、平靜及堅定的語氣,告知孩子這樣做是不對的,例如會令人受傷。如果不能夠令他停止,就要斥責他,必要時以行動來制止學生傷害別人。

2、 如採用身體約束的方法,老師需留意以下原則:

該方法不會對孩子的身體構成傷害。

施行時限應取決於所需的最短時間,並要密切注視成效和孩子的反應。

該方法應該是整套行為矯正計畫的其中一個環節,在絕對需要時才使用,並且不可長期使用。

使用的目的是減少孩子的不適當行為,學習適當的行為。

採用這個方法時,應保持理性及冷靜的態度。

要定期跟進和檢討這方法的成效。

在正式推行「行為矯正計畫」前,各有關專業人員必須與家長和孩子本人﹝如適當的話﹞一起商討計畫的詳細程式,取得他們的同意,方可推行。

3、讓孩子承擔後果:

處理吐口水的孩子時,可考慮讓他知道及承擔吐口水的後果,冷靜地要求孩子用布將口水抹去。用這方法時,必須留意孩子吐口水的目的是不是引人注意,以免他誤以為吐口水會得到別人的注意。

4、用暫停方法:

在不恰當的行為出現後,讓孩子坐在遠離的位置,但仍在視線范圍內。時間不可太長,例如五分鐘,如有需要,可讓孩子面向牆壁以協助他安靜下來。若果孩子中途站起來,或是大叫大嚷,則將時間延長一至三分鐘。若時間延長至三十分鐘,則表示暫停的方法沒有效,有需要改用別的處理方法。

5、反應代價法:

在不恰當的行為出現後,停止孩子喜愛的活動,例如休息時不得玩乒乓球等,以作處罰。老師需要用堅定及溫和的語氣,清晰告知孩子那些是不當的行為,做了就會被處罰。

6、調整環境:

例如經常拿物件扔向別人的孩子,就把四周容易拋擲的物件收妥,必要時在孩子面前只擺放對人沒有傷害的物件。

7、教導恰當的行為:

使用密集的方法強化自閉症孩子的某一項行動。在處理自閉症孩子那些不恰當地觸摸別人衣物的行為,可教導他們要得到對方的許可,才能觸摸別人。 處理孩子在排隊時經常觸摸前後的同學,可預先給予口頭提示,例如:「手放在口袋裡」。

8、教導不相容的行為:

可教導孩子一些不相容的行為,用以取代危害他人的動作。舉例來說,常咬人的孩子,老師可訓練他用深呼吸來取代咬人的舉動。

9、訓練孩子做一些無法危害他人的行為:

例如常咬人的孩子可學習在他人面前哼歌或教他把口閉上;常抓別人頭髮的就可教導他把手放下。熟習這些恰當行為後,當察覺到孩子可能準備咬人或抓人頭髮時,可以用手勢來提示他,停止不恰當行為。

10、進行「應對法」的訓練 (correspondence training):

這是指訓練孩子將行為配合自己的目的。過程中,教導孩子在容易出問題的情境中應有的表現,指導學生應有的目標行為。例如:孩子常在休息時在操場上打別的同學。

可預先安排一段時間教導孩子,「今天,我希望你在操場中玩得乖些。」

「乖」的意思是只在空地跑圈。

「乖」的意思是在有蓋操場上行走。

「乖」的意思是在玩乒乓球。」

接著提示孩子,幫助他複述應該達到的目標行為。

接近休息時間,向孩子提問他在操場上該有的目標行為。

休息期間,可以再向孩子做以上的提問及提示。

休息結束,馬上給予回饋,內容須有關相應的目標行為,例如:「你說過會玩得乖些,你果然做得到。/你玩乒乓球。/你在空地跑圈。/你在有蓋操場上行走。」隨即讚賞他能夠做出配合目標的行為。

每天重複以上的步驟。

當孩子熟習這些步驟之後,老師可以加插自我評估的問題。「你認為自己剛才在休息中的表現如何?」、「你說過會玩得乖些,你覺得自己做到了嗎?」

倘若孩子可以正確評估自己,包括表達出自己未有達到目標,打了同學,老師都可以因正確評估而讚賞他。

當孩子做對以上的步驟之後,可按孩子的能力,進一步指導他如何判斷自己的評估是否準確。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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