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喬丹logo侵權官司 Nike勝訴
▲攝影師蘭米斯特於1984年拍攝的喬丹照片。(摘自推特@elOrdenMundial)
▲Nike所使用的喬丹logo。(美聯社)
運動大廠Nike的印鈔機「喬丹品牌」遭到攝影師蘭米斯特(Jacobus Rentmeester)控訴侵權,蘭米斯特指控Nike長年使用的飛人logo是取材於他在1984年為喬丹拍攝的照片。最後美國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宣判侵權不成立。
喬丹品牌每年為Nike創造31億美元的營收,他們從1987年開始使用這個logo。幾位法官審視過原照片與logo之後,認為蘭米斯特無法證明Nike取材於他的作品,Nike顯然是使用旗下攝影師另外幫喬丹拍攝的照片做為logo。
其中有1位法官支持蘭米斯特的說法,他認為這張照片跟logo的相似度很高。但其他法官認為這只能證明1984年那張照片的版權屬於蘭米斯特,不代表蘭米斯特創作了這個logo,最後法官投票以2-1裁決Nike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