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男友一吻後,她就永遠消失了…電視台跟拍警方查案,揭開可怕的真相!

最近,英國的Channel 4頻道播了一個紀錄片

《捉凶-尋找Natalie Hemming》。

這個紀錄片的特別之處在於,案件的整個過程,從第一個報警電話,到警方立案偵查,對疑犯的審訊,再到最後的案件偵破.....

英國警方史無前例的允許電視臺跟拍整個查案過程...

紀錄片中的所有畫面都是案件調查過程中的實景圖,也是因為這樣,這部紀錄片,格外真實...... 

這起案件的受害人是Natalie Hemming,來自英國,是三個孩子的媽媽,事發時,年僅31歲。

紀錄片一開始,就是她73歲的母親打給警方的報警電話....

“我女兒已經失蹤48小時了”

“我剛去了她和她男友共用的公寓找她,但他說他也不知道Natalie去了哪裡”

“這讓我很擔心,因為這不像她平時做事的風格”

接線員:“具體是什麼原因,讓你覺得有必要報警?”

“他”。

5月3日,Natalie 73歲的媽媽好幾天沒有聽到女兒的消息,去住處找她,也不見人影。

她隱隱覺得這不太正常,於是向警方報案...

Natalie媽媽口中的他,就是Natalie的男友Paul。

接到報警後,警方立即展開調查。

第一晚

半夜12點46分,警方來到了Natalie的住處,之前,她一直在這跟Paul還有三個孩子生活在一起。

面對警方的到來,Paul的表現非常淡定...

Paul:“我先去穿雙襪子可以嗎?有點小冷”

警察:“當然可以”

Paul穿上襪子後…

警察:第一件事,你能不能帶我們這位警察轉一圈你家,她帶了攝影機,要拍下來。

Paul:“但是樓上3個孩子正在睡覺呢,一旦吵醒我那個女兒,她會大哭,那我到時候也沒法跟你們聊了,明天早上再看,不行嗎?”

糾結了一會之後,Paul最後還是妥協,帶著警察在家裡查看了一圈…

他家出奇得乾淨,看不到任何打鬥的痕跡。

於是,警方開始盤問Paul,

警察:你跟Natalie關係怎麼樣

Paul:目前。。。嗯。。。還好

警察:我們能拿走你的手機嗎?

Paul:你們要拿多久?

警察:快的話只需要今晚。 

Paul: OK

警察: 可以咯?

Paul:好吧 坦誠地說,我平時有很多電話的,我怕有人會打電話給我,或者Natalie打電話給我,要麼還是我帶著手機去警局吧。

警察: 所以你不讓我拿走你的手機咯?

Paul:... 

於是,經過在他家裡一晚的調查…

早上6:15

警方決定把Paul帶走...

在出門的時候,他問了句:所以,你們找到Natalie了嗎?

之後,警方成立專案組,開始分析Natalie的失蹤案。

“Natalie,31歲,人們最後一次看到她是在周日,一次午餐之後。

她跟男友Paul hemming一起住,

他們在一起10年,有3個孩子,一個3歲,一個6歲,一個12歲。”

“根據Paul的說法,Natalie週六出門,在外面住了一個晚上,他不知道她去了哪裡,

然後周日,她帶著3個孩子回來。

她消失之前曾說,想要離開一段時間。

當他早上醒來時,natalie就不見了。

從那之後,她沒有跟任何人聯繫。

因為Paul昨晚的各種怪異舉動,比如不讓我們看手機,以及他在被帶走時問的那句:“所以,你們找到她了嗎?”

我們決定在今天早上逮捕他。”

“根據目前掌握的情況,我快速做了下面幾個場景推測:

她被人謀殺,殺她的人就是Paul。

她被人謀殺,但是兇手仍然未知。

她在外面受傷了,還沒回來。

她自己離家出走了,現在安然無恙。”

有了這幾個推斷,警方決定還是將調查重點放在natalie的家裡。

他們派出兩名受過專門訓練的女警官,先去詢問natalie的母親。

警察:natalie是個怎麼樣的人?

“她是個好媽媽,最喜歡讀歷史,是個書蟲,喜歡購物,也喜歡跳舞,但不是舞群裡最亮眼的那個。”

警察:你一般多久跟她聯繫一次

“每天一次,有時候一天兩次”

“不管發生什麼,她不可能就一下子消失這麼長時間”

“她不可能把孩子丟下不管,一個人離開”

“更不可能把孩子留給Paul看管”

根據現有的調查,警方發現,Paul有兩台手機,一台在家裡,從周日到週一一直處於關機狀態。

這個時間段剛好是natalie失蹤的關鍵時期...

Paul的嫌疑越來越大,

在拘留室裡,他倒是氣定神閒,還悠然自得看起了報紙..

原本警方認為natalie可能只是單純的失蹤,也許活在一個所有人都不知道的地方。

但是,兩天後,

natalie的社交媒體,手機,銀行帳戶都沒有任何活動痕跡,她也沒有去上班。

這一切,都讓警方越來越擔心natalie的處境…

警方派出物證搜查小組,又一次搜查了她家。 重點檢查家裡的隔間,櫃子,閣樓.. 看是否她被關押在家裡某個平常不為人知的角落... 

依然沒有發現任何線索。

一名參與此案的警官表示:“我心裡相信natalie還活著,只是我們不知道她去了哪裡。現在唯一知道她在哪的,可能就是Paul了。”

警方開始對Paul的第一次突擊審訊。 

警方:看得出來,你好像有點難過。

這句話,好像擊中了Paul某根脆弱的神經,他突然哭了起來...

他的情緒崩潰,讓審訊沒有辦法繼續進行下去.... 

警方沒有打探到natalie的下落,這只好告一段落.... 

另一組女警官開始詢問natalie 6歲的兒子,

警方:你最後一次見到媽媽是什麼時候呀

兒子:蠻久之前啦,她晚上走的,她生病了,從那之後,就一直沒回來。

警方:你怎麼知道她生病了?

兒子:爸爸告訴我們的,我自己也聽到了。那天晚上我聽到很響的一聲,我想看看是什麼東西,就下樓趴在門縫裡看了一下。看到有嘔吐物。

警方:你聽到什麼響聲?

兒子:“我以為是玻璃砸碎的聲音,不過不是。好像是雷聲一樣的,超級響。媽媽躺在地上。

當時我看到兩塊濕漉漉的地方,一塊在地毯上,一塊在地板上。不過這塊地毯已經拿去洗了...”

孩子的證言,給了警方不好的感覺..... 

第二天

接著,警方找到之前跟natalie很要好的一個朋友…

“我們兩家離得很近,我們經常一起送孩子上學,她是一個很體貼的女人”

“Paul對她不好,她跟Paul在一起的這些年,過得並不開心”

“4月24號的時候,她發了短信給我說,她要跟Paul分手了。我問什麼時候?她說:今天。”

“那個時候,natalie在工作中認識了一個同事simon,我們一起出來吃飯的時候,我能看出來,他們倆互相對對方都有好感,我對她說:natalie,你現在別跟simon這樣眉來眼去,你還有Paul這邊的感情沒有徹底結束”

“上周,她跟我說要跟simon出去約會”

“我很吃驚,就勸她:太危險了,肯定會被Paul發現的,他那麼多疑的一個人”

“不過,natalie不以為然,她說,她跟Paul已經結束了,他們分手了”

之後,她就跟simon出去開房了...

警方迅速抽調了酒店的監控,發現在5月1日,Natalie和simon從酒店房間出來,滿臉的開心。

離開時,互相吻別..

沒過多久,natalie又給她這個朋友發資訊說:

“我的天吶,昨晚跟simon太美妙了,我們一個晚上ooxx了三次”

證人採訪到這裡,警方已經對整個案子有了初步的構想... 

會不會是Paul發現Natalie和Simon,然後對Natelie動手了? 

這個時候,警方行動已經分成好幾組展開...

有的在Paul家,在他的車上,不斷檢查,檢查任何可能的血跡和纖維,試圖發現任何蛛絲馬跡。

有人再一次審訊Paul...

警方:告訴我們最後一次你見到natalie的時候發生了什麼?

Paul:我當時在廚房做菜,她和孩子們也進到廚房,在玻璃桌邊坐下。

那天,我看她跟平常不太一樣,我抱了一下她,親吻了她的臉頰,問她:你今天到底怎麼了?

她說:昨晚發生了一些事情。

我說:發生了什麼?

她說:我之前對公司的一個男同事有好感

這事我其實早就知道了,跟她說:不用擔心,我們把一切都拋在腦後,重新開始。

她說:昨天晚上,我跟他去了他家,我們親吻擁抱之後,他還不斷想要更多。我一直喊不要不要,但是他就是不聽。他讓我很害怕,最後我只能屈服了。

我說:最後呢?

她說:我們發生了【性.行.為】

我說:你是自願的嗎?

她說:不是

我說:那你的意思是,你被他[強.姦]了?

她說:嗯

然後,她說她想要離開現在這一切。

我說:好吧,如果你真的想這樣,那我來照顧孩子。

然後我就去洗臉刷牙睡覺了,第二天起床,她就不見了。

警察:對於那天晚上她說的這一切,你是什麼感覺?

“我感覺我好像有點對不起她,我沒保護好她”

真的是這樣?

警方又去走訪了Natalie的媽媽,根據媽媽的證詞…

週六晚上其實是這樣的...

“最後一次見到natalie的時候,她來我這,把孩子們交給我照顧,然後她的同事simon開車來我家接她。

大概9點,我打電話給Paul,因為其中一個孩子一直鬧。

Paul來到我家後,就跟我說:他打算跟natalie分開了。

但是很快,他好像就察覺到了一絲問題。

“他說:natalie不是出去了嗎?她車為什麼還停在這裡。

我沒想著說謊,就跟Paul說是有人來接她的。”

媽媽接著對警方表示:

“我不知道具體natalie和simon出去幹什麼了,我猜大概是去約會。

當時我知道paul暴力,但是總不至於喪心病狂吧,於是 ,我後來就勸natalie回家跟他說清楚”

我跟她說:“你不要老是那麼怕他,你就把事實告訴他,跟他說清楚就行了”。

跟simon約會的那天晚上,natalie臉上滿是幸福,我不太相信simon會[強.姦]她…”

之後,警方又拿到了Natalie和Simon在開房之後的一段聊天記錄…徹底打破了natalie被[強.姦]的說法...

5月1日周日中午1:55

Natalie:謝謝你寶貝,昨晚是我這輩子經歷得最美妙的一個晚上。你是那麼的溫柔,那麼的善良,那麼的體貼。你是我的全世界。

5月1日周日中午1:58

Natalie:經過昨天晚上,我感覺我更愛你了。

5月2日週一淩晨00:12

simon:我瘋狂得想念你,剛上床,好希望此刻你在我懷裡。昨晚的一切不斷在我腦海中湧現,我還想繼續親吻你,我的寶貝,晚安。

這條消息後,Natalie並沒有回復。

到了5月2日週一早上10:10,simon感覺有些奇怪,就又給她發了一條:你沒事吧?

同樣沒有回復…

除了捏造natalie被[強.姦]的假像,警方很快又戳破了paul的另一個謊言。

Paul表示,週六,natalie和孩子在外過夜的那個晚上,他完全沒有出門,也沒有跟任何人說過話…

在第二天natalie消失的那個晚上,他也完全沒有出門。

可是,警方卻通過監控發現,

在Natalie消失的那天夜裡,有街道的車牌監控拍到paul的車在晚上22:16和00:06還在赫特福德郡附近開動…

根據他當時車輛途徑的線路,警方推測,他特地繞了一大圈,就是想走那些警察不怎麼出現的道路,盡可能減少被警方攔下的可能性。

目前,警方已經收集到兩個關鍵證據:

一個是大半夜,Paul的車還在外面開,但是由於天色太晚,看不到開車的人是誰。第二個就是Paul兒子的證詞。

對於第一個證據,Paul的回答是,有可能是natalie晚上開了他的車。對於第二個證據,他表示不做評論。

與此同時,法醫根據paul 6歲兒子所描述的當晚他看到的濕塊所處的位置,開始更為細緻的檢查。

在一個咖啡桌角,他們發現了一些噴濺的血跡。

在paul的車後座,他們也發現了一些地毯留下的紅色線頭,同時也有一些若隱若現的血跡。

這個時候,警方已經察覺到,natalie的案子不再是一起簡單的失蹤案,而是一起謀殺案。

於是,警方開始試圖尋找natalie屍體的藏身地。

根據當晚paul車輛的行進軌跡,natalie被拋屍的范圍非常之廣,還有一大片的林區。

一方面警方出動了警犬,大量人力進行搜尋

另一方面,他們開始不斷分析最有可能的拋屍地點。

面對警方在他家和他車裡發現的血跡。

Paul表示,車裡的血跡,可能是他或者是natalie不小心受傷的時候留下的。

咖啡桌角的血跡也可能是他們在家不小心割傷了撒到上面的。

警察:我昨天剛剛也割傷了,手指的血是流下來的,不會這樣噴灑到咖啡桌上

Paul:因為我們家的人每次割傷之後,都會下意識得嗷一聲然後把手往後一甩,這樣會不會把血灑出去。

警察:Paul,你覺得現在natalie會在哪裡?

Paul:我真的不知道。

警察:你知道我們現在擔心什麼嗎?

Paul:我也很擔心natalie,

警察:你看著不像很擔心的樣子

Paul:在我心裡,我相信她還活著,我希望她能從這扇門中突然走進來,但是我不能創造奇跡。

警察:你說natalie週六晚上被人[強.姦]了,但是她給朋友發的短信卻說:OMG,這一晚太美妙了,這不像一個被[強.姦]的人會說的話。

我們現在懷疑你得知natalie跟新男友出去開房之後,一怒之下殺了她。

Paul:你是說,我殺了我的女朋友,把她屍體扔了,再把房子打掃乾淨,於此同時還要給孩子們做飯,第二天帶他們去動物園,並且不讓他們發現這一切?

警察:是這個意思。

Paul:不可能。

事到如今,Paul依然一口咬定,他是清白的。

儘管Paul在審訊中如此表現..

根據現有的證據,警方決定將嫌疑人和證據移交給檢方,以謀殺罪起訴他...

不過,整個案件中的關鍵,natalie的屍體還是沒有找到...

這是一個關鍵的證據缺失,找不到natalie的屍體,Paul最後很可能會用各種托詞脫身,被無罪釋放。再去找另一個女人組建新的家庭,重新施暴…

找到natalie的屍體,迫在眉睫...

第11天

警方調查了Paul的車出現的沿路的一些目擊證人。

沿著他車子行進的道路進一步搜尋…

“我們需要考慮很多東西,她可能被埋在地下,可能被燒了,可能被扔在垃圾堆裡,可能被扔在河裡,所有可能的地方都要找一找”

直升機在上空尋找可疑的位置,

警察一個一個下去探尋

在重點區域,仔細挖掘查看

新聞播報擴大影響

但是,natalie的屍體,依然沒有被發現。

這時,另一組警察來到natalie娘家,跟她的姐姐,哥哥們講述了案情的進展...

當他們聽到,警方已經在當謀殺案在處理natalie失蹤的時候...

natalie的姐姐,開始低聲啜泣。

她早就知道Paul不是什麼好人…

他曾經對著前女友的臉吐口水,在所有朋友面前羞辱她…有一次甚至開車帶她到一個荒郊野嶺,用手肘打斷了她的鼻樑骨。

他曾說:唯一能讓你擺脫我的方法,就是你進墳墓。

打斷她的鼻樑後,他強迫前女友跟他發生[性.關.係]。她不敢不從。

他還曾讓前女友裸體躺在地板上眼睛盯著牆壁看,每次她眼睛瞟到別的地方,他就會踢她。

從記錄裡,警方找到了 Natalie之前的一次報警記錄....

2007年7月26日,她曾經因為家庭暴力報警,

當時,前男友發了一條短信祝她生日快樂,被paul看到了。

他抓起手機,狠狠得砸向Natalie的頭部。

Natalie被砸得滿頭是血,她求paul打電話叫輛救護車。

paul不但不同意,還把她摔到床上,一把掐住了她的脖子。

最後,他終於同意送她去醫院,卻在進醫院前,惡狠狠得警告她:別跟別人說是我打的,否則我殺了你。

不知道是什麼原因,報警後不久,natalie又撤銷了報案。

根據證人的走訪和相關資訊的匯總,警方發現。 

這麼多年來,Natalie有無數次想要離開paul,但是每次她要走,paul就會又哭又發誓,表示自己一定改…

他一次次的暴力,她一次次的原諒…

他一次次發誓會改掉所有壞習慣,要跟Natalie重新開始。

然而,旁人的苦口婆心,抵不過paul的海誓山盟…

第19天

到了案件偵查的第19天,

出動得搜尋人員越來越多,搜索范圍越來越廣,但是natalie的屍體依然沒有找到。

然而,這一天,報案中心突然接到一個電話。

“我在修剪草坪,聞到很臭的味道,以為是什麼死掉的動物,結果走進去在樹叢裡發現一具裸體女屍....”

警方的犯罪現場取證小組很快來到現場....

發現她全身一絲不掛,臉朝下躺著,頭骨已經碎裂…

最後,警方確認,這具屍體就是Natalie。

鐵證如山,Paul不得不認罪,不過他只承認過失殺人...

他表示:“當晚,在得知Natalie交了新男友之後,他們大吵了一頓。

他情緒激動之下,砸了一個翡翠彩蛋。

並表示自己並不是有意要砸死Natalie,只是彩蛋不小心落到了Natalie的頭部,自己失手把她砸死了…”

但是,在法庭上,檢查方表示:根據Natalie的驗屍結果,她不僅頭骨碎了,左手手臂也斷了,右手手臂有淤青,這表示,根本就不是只砸了一下。

那天晚上,paul瘋狂得朝Natalie扔東西,她拿手護著頭,最後才會聯手帶頭骨都被砸碎。

最後,Paul被判謀殺罪名成立,他被判處終身監禁,最少要服刑20年。

自始至終,Paul沒有任何悔恨。

一個紀錄片... 

講述了警方查案的全過程....

講述了一個家暴的故事.... 

講述了一場悲劇.... 

Channel 4之所以要把這個案件拍成紀錄片,只想告訴大家一個近乎於是老調重彈的真理:  

不管是誰,如果遇到有暴力傾向的另一半,一定要儘早離開,對他心慈手軟的原諒,就是對自己的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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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萊文的小迷妹 -:家暴和出軌都是不可原諒的,因為只有 0次或無數次

IAMCiRClE :家暴的都去死!去死!千刀萬剮!!!女孩子不要在垃圾桶裡面找男朋友!切記切記!發生家暴一定要報警!!報警!!求你們了!!!!

比你女朋友好看:家暴的犯罪成本極低,因為司法機關傾向於把家暴殺妻、虐待家庭成員當成內耗的激情犯罪,只要不向外嚴重危害社會安全,就當作家務事處理。司法機關最通常的做法是 “出了人命你再來找我,沒出人命你們就各讓一步回家洗洗睡吧 ”,社會組織説明婦女的力度不夠

陳浩南:說什麼愛她,是你親手殺死了她。

西喜呀:最後一張看著這個男的長得太恐怖太嚇人了

沉沉 _塵塵:很多殺人案的起因都是家暴,不是 A打人打 high打死 B,就是 B忍無可忍殺了 A,遇到家暴傾向的人,請儘快離開對方,走不了就上醫院做傷情鑑定,然後以故意傷害罪起訴對方

沉迷廢土的水鬼:她會因為後來發生關係的物件很溫柔而感謝他,可見平時過的什麼樣的日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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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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