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吳宗憲共同掏空聯明科技 董座判囚14年半確定

▲與吳宗憲(圖)共同掏空「聯明行動科技」,董事長許豐暘判刑14年6月確定。

綜藝天王吳宗憲與上櫃公司聯明董事長許豐暘共同掏空公司,一審考量吳認罪將他判刑1年10月、緩刑3年,他未上訴已告確定;許豐暘部分最高法院認定他非法操縱股價、違約交割,27日將許男判刑14年6月確定,但他已逃亡遭通緝。

判決指出,許豐暘在2008年入主聯明公司擔任董事長,他卸任後仍擔任執行長主導公司業務,他的好友吳宗憲因投資生產LED設備的阿爾發科技公司遭遇虧損,向他求助,2人在2009年間共謀假交易,以聯明向阿爾發採購名義,共同假交易侵吞款項。

許豐暘還與前妻楊女等人多次以非常規交易、虛偽股權投資等方式,侵佔聯明公司資產,並非法炒作聯明公司股價,致聯明遭受重大損失,許為了掩飾犯行又製作不實憑證,申報及公告不實內容的財務報告,檢方偵辦後將許男等人起訴。

台北地院考量吳宗憲認罪,並與投保中心達成和解,2013年底將他判刑1年10月,但給予他緩刑3年、須支付公庫300萬元,吳宗憲沒上訴已定讞,並履行緩刑條件執行完畢。

許豐暘部分,最高法院認為他擔任聯明公司負責人,未遵守利益迴避規定、公司內控制度及稽核制度,製造假金流、侵佔公司款項、掏空公司資產等,違反忠實義務及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將他判刑14年6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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