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愛不成、提親被拒?男醫療助理30刀狂砍女護士!

男醫療助理求愛不成,用刀狂砍20歲女實習護士,導致她蒙受至少30道刀傷,法官今早判他企圖謀殺罪名成立。

本報之前報道,男醫療助理被指迷戀20歲女實習護士,求愛不遂、上門提親又被拒,結果因愛生恨拿33公分長刀狂砍女實習護士,導致對方的頸、腹部、手腳、胸部有至少30道傷痕,左臉神經癱瘓,至今還留疤痕毀容。

此案於2013年12月20日早上8點半,在西部一帶的組屋底層發生。

被告是34歲的男醫療助理,他面對一項控狀指他企圖謀殺一名當時只有20歲學生護士。

被告不認罪,案件去年1月開審。為保護女學生的身份,法庭發出限制令(gag order),媒體不能刊登她和被告的姓名等資料。事隔一年,法官今早作出裁決,判被告企圖謀殺罪名成立。

法官表示被告在干案時並沒有患有任何心理或精神病症,因此有能力構成意圖。而根據警方的供證,以及女實習護士的傷勢等證據,被告企圖謀殺的意圖很明顯成立。此外,被告並不是在遭受挑釁的情況下干案,融合種種考量後,法官最終判被告罪名成立。

整個過程,被告頭低低,神情相當沮喪,身體還不斷顫抖。

企圖謀殺罪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或長達20年的監禁,外加鞭刑,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被告用刀狂砍女實習護士,滿地血跡。(檔案照)

被告用刀狂砍女實習護士,滿地血跡。(檔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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