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電動機車酒駕闖紅燈 照罰
▲騎電動機車酒駕闖紅燈,男子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張朝欣翻攝)
北港鎮邱姓男子酒後騎電動機車,闖紅燈遭警方攔查,酒測值達1.13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11日警方提醒民眾電動機車屬於動力交通工具,雖為慢車的1種,但酒測值超過0.25毫克仍觸犯公共危險罪,有人因此被罰了9萬元,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北港派出所警員江奕陵、林佳燕10日巡邏經過義民路與中正路口,警車停紅燈時,見對向車道1輛電動機車闖紅燈,馬上攔查騎車的邱姓男子,準備依慢車闖紅燈告發。
不料邱男滿臉通紅、散發濃濃酒氣,還向2名女警「展氣魄」,坦言在家喝了2瓶高粱酒,並表示騎電動機車沒有酒駕問題,闖紅燈是一時疏失,請員警放他一馬。
員警拿出酒測器並告知「騎電動機車一樣不可酒駕」,邱男驚醒後表示不知法令規範,由於其酒測值高達1.13毫克,被帶回警所偵辦,最後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警方表示,騎電動機車若酒測值為0.15到0.25毫克,可處300至600元罰款,超過0.25毫克即觸犯公共危險罪,之前曾有民眾騎電動機車酒駕案例,最後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呼籲民眾不要心存僥倖。
北港警分局長廖志明指出,電動機車因免考照、稅費且歸類為慢車,已成為青少年、老年人、外配、移工與觀光客的代步工具,邱男酒後騎乘電動機車闖紅燈,危及自身與他人安全,得知將面臨高額罰金,只能後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