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相差多少歲最合適?
男女之間要共同生活,目的就是攜手偕老,如果一方過早的離開了另一方,對於留下來的一方而言就是一件很殘忍的事情了。所以雖然沒有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最好是能夠同年同月同日死,即使沒有那麼準確,起碼也要盡可能的接近一點才好。 對於世間的平凡的夫妻們,即使是最不和睦的夫妻,在年老的時候也是相互依靠著的,共同生活了大半輩子後,老伴突然辭世了,剩下的一個心裡的悲涼和空虛是常人所無法感受的,這種悲涼和空虛往往會轉化為各種心理或生理疾病,使本不該很快結束的生命早早結束了。這是晚輩們所最不願意看見的事情。 那麼,怎樣才能使夫妻真正的做到白頭偕老、共赴黃泉呢?最好的辦法就是在選擇另一半的時候做到年齡上的最可能的合理化,一般而言,男方比女方大幾歲是常識,但究竟大幾歲呢?我國婚姻法規定的法定結婚年齡男方比女方大兩歲,這其實是很不科學的。在過去,我國男人的壓力更大,一般男人比女人的壽命短十幾年,也就是說男人一般活到六十就已經很厲害很稀少了,所以才有“人到六十古來稀”的說法,而女人活到七十以上的卻比比皆是。
而現在,隨著科學的發展,生活品質的明顯提高,人們的平均壽命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男女之間的壽命差距依然很大,國外的一個研究機構統計出全球男人的平均壽命比女人要短七歲,而我國的一個研究機構統計的我國的壽命狀況是男人比女人平均壽命要短九到十歲。 沒有辦法啊,所以男人生下來就是一個勞碌的命,而女人是比較能夠享福的。當然這也是一般而言,女人勞碌而男人享福的狀況在我國也存在,比如北方一些農村地區或者一些少數民族地區就是女人拼命的幹活,而男人玩命的悠閒,但這種情況就全國而言明顯是少數。 另外就衰老速度來說,女人卻比男人要快得多。這是一個奇怪的現象,男人拼命的工作卻往往能很長時間的保持自己的青春,女人又是美容又是瘦身的但卻往往事與願違。女人的衰老程度也平均比男人快十年左右。一般而言,四十歲的男人和三十歲的女人走在了一起在外表看起來是相當的。
觀察發現,一般而言,同齡或年齡相差不大的男女之間結婚後男人在外面不忠於自己老婆的可能性比不同齡的男女結婚(這裡一般是指男人比女人的年齡相差十歲以上)後男人在外面出狀況的可能性要大得多。其實很多因為這些事情而最終和自己的老婆離婚的男人都是很後悔的,但說來也是很情有可原的,因為男人在自己還很有魅力甚至是更有魅力的時候女人卻已色老體衰了,就責任而言當然應該是專忠於自己的老婆,但就人的正常[生·理·需·求]而言卻是太難了。
我們將那些能夠抵制住各種誘惑的男人稱之為“聖人”,但世界上畢竟還是凡人居多,我們不能要求所有的男人都成為“聖人”吧?而且,做“聖人”是很辛苦的,那麼那些愛這些“聖人”們的妻子們也不希望自己的男人這樣辛苦吧? 治水前輩大禹說過:“堵不如疏“,所以,我們應該從最開始就樹立正常的男女婚姻年齡觀。讓自己的男人都專情於自己的女人,讓女人在自己的男人面前永遠都充滿自信,永遠都溢出美麗,讓那些[色.情]行業最終都自己消亡。 我認為,男女婚姻年齡在我國相差十歲左右是合理的,一個三十多歲的男人娶一個二十多歲的女人才應該是最佳的婚姻結構。至於人們所說的“老牛吃嫩草”,起碼應該在現在常人的理解范圍內向後延遲十年以上,也就是年齡相差起碼二十五歲以上才合附這樣的比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