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縱容孩子的五件事,爸媽們知道嗎? 融入群體時更有感
現在的家長是比較寵愛孩子的,特別是爺爺奶奶們,有時候恨不得摘星星月亮給孩子。但是過度的溺愛,對於孩子來說卻不一定是好事。如果孩子有以下幾種行為,一定要制止,絕不能手軟。
第一,得不到的就動手
一
孩子們在玩沙子,其中一個搶起小伙伴的玩具推土機,未果,一口就咬向對方的小手。結果,推土機如願到手。
給家長的建議:對咬人的孩子,父母一定要嚴肅批評,讓他知道,咬人是不對的,已經對小朋友造成了傷害,必須親自道歉;同時,讓他明白,小朋友如果不願意把玩具借給自己玩,他應該學會接受這種不如意。
除了批評和講道理,一定的懲罰必不可少,並將與懲罰相反的待遇呈現在他眼前:呵護和安撫被咬的孩子。從而令孩子懂得,攻擊他人不但不可能得逞,也得不到任何好處,進而自覺摒棄攻擊性行為。
第二,見了玩具就走不動
一
在超市,你拒絕買芭比娃娃,女兒卻緊緊地抱著不放,任你怎麼解釋也不松手,還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給家長建議:對孩子表明你的態度:今天不買玩具,撒潑、哭鬧也沒有用。
如果孩子聽不進父母的話,無理取鬧,不妨置之不理,繼續選擇其它物品,或者佯裝離開,任其坐在地上哭。妥協是不明智的,否則孩子的任性將變本加厲。等孩子冷靜之後,通過講道理或講故事等方式,使之明白,懂事的孩子招人喜歡,撒潑、哭鬧的結果是什麼也得不到,而且令人討厭。
第三,順手牽羊
一
孩子給你看一雙袖珍水晶鞋,告訴你那是從小朋友家的地上撿的。
給家長的建議:立即帶孩子歸還物品,讓他親自道歉:“對不起,我把你的東西拿回家玩了,現在還給你,請原諒。”借助“物歸原主的過程,讓孩子學會勇於承認錯誤。
3、4歲的孩子沒有“物權”概念和所屬意識,自認為喜歡的、想要的就都是自己的。
對此,父母千萬不要采取“下不為例”的態度。記住那句古話: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第四,該睡不睡
一
晚上10點該睡覺了,孩子卻把娃娃和毛絨玩具攤到床上,繼續玩鬧,不肯睡覺。
給家長的建議:指指牆上的卡通掛鐘,示意孩子到就寢時間了,告訴他按時休息才能保證第二天上學不遲到。沒有一個孩子會主動上床,他們永遠沒玩夠。如果父母允許孩子一而再、再而三地晚睡,規律的作息和良好的生活習慣就難以養成。所以,無論孩子找什麼理由,父母都要想辦法拒絕。
第五,說謊
一
6歲的孩子施展“武功”,將花瓶摔得粉碎。當媽媽問起這事,他卻說是家裡的貓干的。
給家長的建議:鼓勵孩子說實話:“告訴媽媽,到底怎麼回事?摔了花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敢承認。媽媽喜歡誠實、勇於對自己行為負責的孩子。”以此打消孩子的顧慮,鼓勵他說出真相,並在孩子說實話後第一時間“擁抱”他、表揚他。
6、7歲以上的孩子明知說謊不對,卻為了逃避懲罰而為之。如果你相信他的話,或者即便不信也不予追究,就等於助長了這一惡習,以致他在謊言的泥潭裡越陷越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