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歲馬來男子散賣香煙,被判坐牢1個月,成全馬第一人!
導語:從昨日起為期2天的取締行動,主要是取締售賣低於衛生部規定每包10令吉的香煙。該局昨日動員92人調查全檳11間商店,開出6張總額4867令吉的罰單。
(圖:星洲日報)
(檳城·北海30日訊)為了吸引中學生,郊區商店業者以一支10仙的價格出售雜牌香煙,同時也有一名32歲馬來男子因為散賣香煙被判坐牢1個月,成為全馬首名因散賣香煙坐牢的人。
威北衛生局執法組主任蘇克利說,有些雜貨店業者,尤其是郊區商店以一支10仙或一包3令吉價格出售香煙,有者則以一包3令吉售煙,讓數名學生即可合資購煙作為賣點。
他說這些香煙以低於10令吉出售,再加上散賣給未成年人士,都是觸犯衛生部條例。
檳 州衛生局主任旺曼梳說,該局去年10月杪取締檳島峇都茅夜市,一名32歲男子因以每包煙低於10令吉最低價格售賣丶沒展示吸煙危害警示圖包裝,同時散賣香 煙,分別抵觸2004年煙草產品管制條例8C(1)香煙最低價格丶15(4A)煙盒沒展示危害健康警示圖及16(2)不可售賣每盒少於20支香煙條文。
他說,法庭原本判處被告3項罪名每項坐牢1個月,但因前2項可罰款了事,最終被告在散賣香煙罪名下被判坐牢1個月,另兩項罪名各罰500令吉最低罰款。
“我希望業者通過此案例引以為鑑,勿挑戰當局執法許可權,同時呼籲業者勿售賣香煙給未滿18歲人士。”
旺曼梳今早出席威北衛生局配合全國同步展開的“零售價格”取締行動,在記者會上,如是指出。
另外,從昨日起為期2天的取締行動,主要是取締售賣低於衛生部規定每包10令吉的香煙。該局昨日動員92人調查全檳11間商店,開出6張總額4867令吉的罰單。
出席者還有檳州首席衛生官王勇元丶威北衛生執法組主任蘇克利丶威北衛生官徐慧麗及法麗達。(光明日報)
旺曼梳(左)展示起獲的部份香煙,右起徐慧麗丶法麗達丶蘇克利及王勇元。(圖: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