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帳多打一百倍憂賠鉅額!誠品店員崩潰:幫幫我
▲結帳多打一百倍憂賠鉅額!誠品店員崩潰:幫幫我(圖/翻攝GOOGLE地圖)
誰來幫幫她?一名在西門誠品打工的女店員日前幫顧客結帳時,不小心打錯發票,金額多打了一百倍,讓她相當擔憂「要賠給公司1萬6000元的罰金」,因此上網尋求協助,結果引發網友熱議,紛紛表示公司懲處「完全不合理」!
一名女網友在論壇《Dcard》求助,表示20日在西門誠品的pocky專賣店打錯了發票,「金額本來是320,結果打成了320320,這樣我要賠給公司1萬6000元的罰金,是因為員工手冊上面的規定。」因此想藉由發文來尋回該張發票,擔心地說:「我的經濟實在負擔不太住。」
▲女網友緊張地貼出發票碼,以及消費時間,希望能夠找回消費者。(圖/翻攝自DCARD)
公司高額罰款引起網友熱議,紛紛痛批規定不合理,「千萬不要給他罰」、「根本不該有罰金」、「要不要問問國稅局怎麼處理?」、「我覺得做錯事可以有懲罰,但不是這樣凹員工」、「不用給,那條就算有合約也是違規。依據勞基法規定,員工工作所造成的損失,公司是不能要求賠償的。」
其中一名自稱在會計事務所工作的網友表示,「你好,敝人在會計師事務所工作。剛好這期申報營業稅時,也碰到一個客戶發票開錯情形(幾佰元開成佰萬元),因為已經無法追回發票收執聯了,去電國稅局詢問表示,由公司這邊進行報備就可以了!若是真的稅局要求公司這邊需繳納罰鍰,也僅要罰三千多元,最高也不得超過一萬五。所以要求妳賠償高額罰金並不合理!」
另外,一名曾在國稅局當約聘稅務人員也說,「這種情況只要公司有報備說明情況,我們根本不會罰。所以公司部分要罰妳完全不合理。」
根據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16條第3款規定,營業人如有統一發票應行記載事項錯誤,在未經檢舉及稽徵機關調查前,已主動向稽徵機關更正及報備實際交易資料,其開立與營業人之統一發票各聯錯誤處並已更正,且更正後買賣雙方確實依該實際交易資料申報,無短報、漏報、短開、溢開營業稅額,可免予處罰。
▲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圖/擷取自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