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歲婦女5年換了45名老公,時間最短的只有一晚上!
女人,一旦離過婚,就不會輕易再相信男人了,所以也不會輕易重新開始自己的愛情,除非真的遇到對自己好的男人。但是現在有這麼一個女人,卻發生了讓常人都大跌眼鏡的事情!
這名女子目前41歲,自從第一次離婚以來,將近5年的時間裡,她反復結婚又離婚。截至現在,她已經換了45名老公,也就是說,這五年時間裡,她經常去結婚登記處結婚-離婚-再結婚-再離婚。而且每一次不是單純找個男朋友,每一次都是領證做合法夫妻。
這麼算來,五年時間,平均40天就要換一次老公,這個頻率高得讓人懷疑人生,可以申請吉尼斯了。據她自己所說,相處最短的一個老公從認識到領證到離婚只有一整天的時間!兩人只做了一夜夫妻!
也有人曾經問過她,為什麼對自己的婚姻這麼隨便,她說她已經把這當成了一種樂趣。她說她並不相信男人,這麼做不僅可以讓自己擺脫孤獨,還可以在短時間內結識很多人,更重要的是能讓自己的婚姻始終充滿新鮮感!
愛情或者婚姻,久而久之都會不復當初的激情,變得平淡而瑣碎,身處其中,該讓自己做一個怎樣的人?
是啊,就像這位朋友說的一樣,在我們大多數人的庸碌生活中,愛情與婚姻確實有這樣的發展趨勢。在這個過程中,我們能不能成為“情、趣、用、品”就變得很重要了。
這裡說到的“情趣用品”,並不是你平時理解中的那種“情、趣、用、品”。當然,我也承認,你所知道的情趣用品,不管種類、樣式、用途,肯定都比我知道的多得多。
我是想說:我們要在自己的婚姻中成為一個“有情、有趣、有用、有品”的人,簡稱為“情、趣、用、品”。
首先,要有情。
在我們的愛情和婚姻生活裡,“情”是一種基礎存在,也是愛情、婚姻得以延續的基本價值。因此,我們要做個“有情人”,要善於表達情感,善於讓對方感知到情感。當遇到一些矛盾與沖突時,需要先強調“情”,用繞指柔化百煉鋼;也正是因為彼此有情,我們才能成為真正的利益共同體。
陳諾最怕“講理”的愛情或婚姻。凡事先講理,任何糾結都要在道理上說個明白,殊不知,理講透了,情也就沒了。愛情、婚姻,本來就不是講理的地方。
然後,要有趣。
生活最怕什麼?最怕永遠圍著柴米油鹽醬醋茶。不是說我們不需要這“開門七件事”,而是當這些成為我們生活的全部的時候,生活就變得無趣了,愛情如此,婚姻更加如此。
我有個朋友,長得也不太帥,但特別受女孩子歡迎。原因很簡單,因為他總是能說一些有趣的話,做一些有趣的事,本身就是個有趣的人。但凡與我們的初衷漸行漸遠的愛情或者婚姻,有一個很關鍵的地方,就是在逐漸常態化的過程中,逐漸丟失了一些有趣的精彩的有亮色的瞬間。說得難聽一點,當你和他在性生活中,永遠都只剩下一種體位的時候,連做愛也會變得無趣了。
然後,還要有用。
我有一位同學,在別人看來,她的婚姻也是很美滿的,但是她敞開心扉時,你才發現她對她的婚姻有各種牢騷諸多不滿。而總結這些牢騷與不滿,發現一個關鍵詞,她覺得她的丈夫“沒用”。這個“沒用”,不是說性無能,也不是說事業上沒出息。而是表現在很多她需要他以“丈夫”這個角色去承擔某些事情的時候,他總是無法出現。說白了,特別沒有存在感。
愛情和婚姻當中,每個組成個體,都是有角色定位的,是有天然需要承擔的任務的,如果在這些方面缺位了,那就是“沒用”。“沒用”的人,少了你生活照樣過,那又何必還要來在乎你呢?所以,有用,很重要。
最後,要有品。
品,是一種追求,既包含著對自我的追求,也包括對於生活層次和精神層次的追求。夫妻,是利益共同體,只有永恆的無法滿足的利益,才能讓這個共同體始終捆綁在一艘戰船上前行。
在愛情中,或者婚姻中,做一個“有品”的人,就是要做一個有追求的人。
來源:今日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