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餅廠擅印清真標簽 蝦餅遭充公
(怡保5日訊)務邊拉灣古打新村一間家庭式蝦餅製作與包裝廠,被發現在未獲得大馬伊斯蘭發展局(Jakim)或霹靂州伊斯蘭宗教局(JAINP)的准證下,擅自於包裝印上清真標簽,結果遭取締兼充公總額為1786令吉的蝦餅。
霹靂貿消局事後更扣留一名58歲的華裔東主,及援引2011年商業事務法令展開調查。據悉,該名東主在當經營蝦餅廠約有2年,並從印尼入口原料生產兼包裝,再銷售到打巴至丹絨馬林的大道休息站。
霹靂貿消局副局長三蘇週五召開記者者說,當局是接獲公眾投報後,展開一周的調查,最終在掌握足夠證據下,周四(4日)上午聯同霹靂伊斯蘭宗教局拉隊展開取締,並充公了396包蝦餅、原料及1600個包裝袋。
他說,東主以每包2令吉的售價將蝦餅批發予商家,市場零售價為一包3令吉50仙。當局目前正在調查有關產品是否還分銷至州內其他地方。
當局也在調查東主是否為初犯。
他指出,在上述法令下,觸犯相同法令第8(A)和(B)條文的公司,一旦被定罪可判罰款不超過20萬令吉,第二條或接下來的罪狀可被罰款不超過50萬令吉。
「至於觸犯相同法令的個人,可被判罰款不超過1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第二條或接下來的罪狀可被罰款不超過2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