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新聞】太荒唐!10歲起遭繼父強姦 生母還願意與女「共事一夫」
長期受繼父強姦的受害者在親戚陪同下到醫院檢查。
(民都魯2日訊)禽獸不如的男子,在繼女10歲那年就開始不斷強姦她,更離譜的是,受害者的母親還願意與女兒“共事一夫”前後長達7年,才揭發此事。
受害者(現年17歲)近年被繼父強姦曾2度懷孕,過後被繼父和親生母親帶去人工墮胎,並在第3度懷孕下,在4個月前誕生下女嬰,日前無意間讓一名親戚得知後,攜帶受害者向警方報案。
民都魯警方一名發言人證實,警方在前日已逮捕受害者的繼父(40餘歲),以及願與女兒共事一夫的受害者親生母親,深入調查此案。
據警方初步調查,受害者是在9歲那年,被改嫁嫌犯的母親帶去民都魯尼亞某長屋同住,1年後就遭繼父在母親同意下不斷強姦她;很多時候,該名繼父是當著妻子面前強姦繼女!
受害者首度懷孕是在她13歲那年,除了被迫輟學,也被迫到某長屋由巫醫強行墮胎後,繼續作繼父的洩慾工具。受害者第2度懷孕是在15歲那年,也同樣被迫給巫醫墮胎。
而受害者在去年5月間,被發現懷孕已快8個月即將臨盆,因此無法再由巫醫墮胎,並在去年7月7日間於詩巫醫院產房生下一名女嬰。由於受害者不敢告密,院方並不知受害者的非人遭遇。
受害者最後一次遭繼父強姦,是於去年12月25日聖誕節當天在長屋裡頭,當時受害者因心情不佳拒絕,遭繼父強硬推倒在地強姦她,導致受害者腿部淤青,事隔一週(30日)才向登門的親戚揭發。
警方接獲投報,立即安排受害者進入民都魯醫院檢查,並在去年最後1天(31日),在民都魯尼亞長屋裡逮捕嫌犯及她的親生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