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生山難二審逆轉!台灣第一起山難國賠案「改免賠」 法官:國家沒有「山難零風險」的責任

中山醫大的大四生張博崴在6年前獨自登山遇難,南投消防局因搜救51天一無所獲,被家屬告上法院,一審獲得266萬元國賠,成為台灣首例。但如今二審判決出爐,案件竟然大逆轉,判定免國賠!

▼2011年,就讀中山醫大的張博崴獨自攀登白姑大山,南投消防局出動近600人次,搜救51天未果,最後兩天才由山友找到遺體,旁邊還留有遺書。張母杜麗芳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認為消防局搜救有疏失,憤而提出告訴,求償國賠!

▼一審時,台北地院判定南投消防局未及時查訪下山的山友,縮小救助範圍,一個月後才前往白姑大山定位基地台訊號範圍,誤判搜救地點、虛耗人力,所以判處國賠266萬。判決一出引起各界輿論,認為山難不該歸咎於搜救人員。

▼但最高法院進行二審判決時,案情竟然大逆轉!高院指出,山難搜救只是要減少傷亡,本來就無法排除山難喪命,人民無權向國家要求「山難零風險」。加上張博崴輕裝登山的口糧只夠一夜,迷路後打電話給女友,也未留在原地等待救援,仍自甘冒險前進,讓消防局搜救困難,消防局已經盡力,故判免除國賠。

▼張母杜麗芳在得知判決結果後,則指出政府應該加重基層消防人員的比例,因為他們的職位是大於功德的生命價值。兒子喪命是為了促進國家山難處理的進步,是他的使命,訴訟輸了,代表消防指揮系統有退步之憂,會再和丈夫考慮是否上訴。

國內登山愛好者不少,也有許多登山客高估自己的能力,導致在山林中罹難。針對這起訴訟的結果,肯定會大大影響未來類似事故的處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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