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詐騙犯:早知道在中國審判,我一定不敢做

台灣籍嫌犯在肯亞涉入電信詐騙案,肯亞2016年將44名台嫌押解至北京,北京法院21日一審宣判,其中台灣主嫌張凱閔、林金德各被重判15年徒刑,引發台灣關注。根據中國官媒《環球時報》24日報導,台灣籍嫌犯後悔表示:「要是知道在大陸審判的話我一定不敢做。因為在大陸刑期可能最長是無期,包括台灣家屬來也麻煩,我一輩子算是完了。」

肯亞偵破電信詐騙案,2016年4月陸續將70多名嫌犯分批遣送至北京,其中有44人是台灣人。中國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21日做出宣判,主嫌張凱閔和林金德被判刑15年最重,其他人則判1年9個月至14年的不等刑罰,並處剝奪政治權利及罰金。這也是自2016年以來,北京從肯亞、馬來西亞、越南、印尼等國陸續押解200多名台籍詐騙犯至中國關押,第一起宣判的案例,引發台灣關注。

根據《環球時報》指出,這起在肯亞電信詐騙案,雖然是在境外從事犯罪行為,但案件的背後者,皆是中國大陸居民。近年來,台灣電信詐騙集團猖獗,已經對中國大陸民眾造成巨大損害。報導提到,以往,第三地通常會將台灣籍電信詐騙嫌犯遣送回台灣,由台灣警方偵辦。不過,台灣籍犯罪嫌疑人並沒有獲得相應的司法懲罰。

報導強調,台灣司法在電信詐騙犯罪的刑期很輕,主嫌往往只判1、2年有期徒刑,共犯也不過是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由於犯罪嫌疑人是在境外作案,受害人又在大陸,一些台灣籍犯罪嫌疑人往往不被追責,最後就不了了之。中國警方甚至表示,之前曾在印尼逮捕一批台灣籍詐騙犯,遣返回去,三個月後在菲律賓再抓捕一批,竟然有上次那批的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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