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百萬當一日情人 她遭白嫖又被騙錢

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新北市1名31歲的郭姓男蟲,兩年前向江姓女網友佯稱,老闆私下徵求「一日情人」,只要願意與老闆嘿咻,即可拿到400萬元酬勞,郭男再自扮老闆赴約,並掏出400萬元本票給江女,但要她先支付15萬元贈與稅,最後本票自然無法兌現,江女頓時人財兩失,憤而向對方追討債務,還遭郭男威脅將散布不雅照,新北地檢署昨依詐欺及恐嚇罪起訴郭男。

據了解,前年3月間,郭男在網路聊天室結識江女,而後雙方改用LINE聊天,郭男向江女表示:「我老闆想徵求一日情人,只要陪他逛街、吃飯及嘿咻就能拿400萬元。」,天真的江女不疑有他,與郭男老闆相約在高鐵站碰面,但是出現的人仍是郭男,他再向江女謊稱,只要當他一天的情人就能輕鬆拿到錢,前提是必須先付15萬元贈與稅,為了確認江女具備銀行帳戶,郭男要她先提領1萬元,接著兩人前往旅館嘿咻。

同年4月間,江女又分別交付75000元及65000元現金給對方,郭男則開立2張收據及400萬元本票給江女,事後江女拿著本票前往銀行兌領,行員卻告知本票上的身分證字號與地址有錯,女網友才驚覺自己遭騙,隨即要求郭男返還14萬5千元即可,郭男發現東窗事發,冷冷回說:「我會到妳工作的公司散布此事及不雅照片。」,江女嚇得趕緊前往派出所報案。

郭男庭訊時坦承,他在簽發本票時故意將身分證字號後2碼寫錯,但他並不承認自己向江女開出當一日情人有400萬元報酬,至於14萬5千元則是他向江女借的錢,檢方根據兩人LINE訊息內容,以及郭男簽立的本票及收據,依詐欺及恐嚇等罪將他起訴,另外,涉犯偽造有價證券罪部分,因郭男主觀上並非意在冒用他人身分,而是要讓本票無法兌現,予以不起訴處分,由於郭男先前也利用類似手法詐騙女網友,上月甫遭新北地院判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24萬元,檢方認定郭男為累犯,建請法院加重其刑。

© 由 Sanlih E-television Co., LTD 提供

▲郭男開出400萬元天價要江女當一日情人。(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參考來源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