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老婦人在臨死前,竟領出了戶頭內全部的三千多萬存款後躲進房內,在她去世後,所有親人進房全都被眼前的畫面給嚇到崩潰了!
到底是有什麼深仇大恨?
財產繼承問題引起的紛爭接連不斷,甚至會導致親人反目,家庭破碎。下面這位奧地利老婦人就不願意將自己的財產留給親人。去世之前,她將存下的110萬歐元(約新台幣3800萬元)和銀行存摺全部撕成了碎片。
老人撕碎存款不願意讓親人繼承。
老人去世之後,親人們在她的房間裡發現了紙幣碎片,數量之多大概有110萬歐元。
當地檢察官表示,損壞財產並不是刑事案件,警方也無法調查。當地銀行則表示,如果財產繼承人將紙幣碎片找到,並確認來源,就能夠換成新錢。
如果將碎片找到,並確認來源,銀行可以將它們換成新錢。
不知道家人做了什麼事讓這位老婦人如此傷心,才將全部的存款都撕成碎片。如果她不希望有人繼承自己的財產,家人們也應該尊重她的意見。
如果家人將紙幣碎片拼湊起來,一樣可以得到這筆錢,不過這應該是個大工程。請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看看這件事,果然為爭奪遺產的現實,也會有許多老人感到絕望而出此策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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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有關國幣損害罪則
一、如果這張鈔票是台幣,那在上面寫字並散佈出去,是否有法律問題呢? |
在新台幣鈔票上面寫字並散佈出去是否會有法律問題,要探討的法規及司法實務見解分別是:
由於上開規定及實務見解只處罰「故意損毀」者,所以如果非基於損毀幣券的故意,而在上面寫字並散佈出去,並不會有觸犯上開規定的問題。 |
二、 若在鈔票上寫字的人有法律責任的話,後續幫忙散佈的人,是否有法律責任呢? |
如果在新台幣鈔票 上面寫字的人存有損毀幣券之故意,且基於這樣的故意以寫字的方式實施損 毀幣券的行為,導致該張鈔票失去行使效用,那麼寫字的人自然已觸犯 「妨害國幣懲治條例」 第 5 條的規定,而後續幫忙散佈的人,如果是基於散佈損毀幣券的故意而為散佈行為,那麼這 些幫忙散佈之人,依據刑法第 30 條第 1 項前段規定及上揭 「妨害國幣懲治條例」第 5 條 的規定 ,將有可能被認定為 故意損毀幣券的幫助犯。 |
三、 若是寫字並散佈出去是有法律責任的話,那設立登錄網站是否合法呢? |
登錄網站並不會造成該張新台幣鈔票損毀致不堪行使的結果,所以應該沒有觸法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