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五歲的女兒父母都不要,15年後父母見到女兒既悔恨又害怕

【情感婚姻故事,榮子編輯整理】

歐陽五歲那年,婚後六年的父母,因感情不合,抑或說母親嫌貧愛富,時常找借口與父親吵的天翻地覆,最後在一場劍拔弩張的沖突中,雙方去民政局辦理了離婚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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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原本將歐陽的撫養權判給了父親,可父親將她交給奶奶撫養。父親外出打工一年也難得回來一次。爺爺早去世了,她只能跟隨奶奶相依為命。

歐陽的父親在外打工不到一年,就給歐陽找了個後媽回來,後媽不願接受歐陽,認為歐陽不是她親生的,不願意撫養她。歐陽的父親,他怕老婆為了前妻的孩子介入他們的生活而鬧得雞犬不寧,因此息事寧人,他對歐陽說,你後媽不喜歡你,你是她的累贅,你媽疼你,去和你媽一起生活吧!爸也是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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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的母親一離婚就找了個有錢的男人,是一個開面包店的老板。歐陽在面包店裡找到了母親,只見穿著華麗的母親正在和那個男人打情罵俏。看得出,那男人是歐陽的繼父。母親見歐陽到來,一臉的不屑,她覺得女兒掃了她的興,認為女兒歐陽是拖油瓶,狠狠的瞪了歐陽一眼,從皮包裡掏出一沓錢對她說,拿去吧!我沒法撫養你,你繼父的父母不願意我帶著你嫁過去。再說,他們都想要有一個親生的孩子,我也沒辦法,你和你奶奶一起生活吧!以後如果不是為錢的事,少來找我,我要開始我自己嶄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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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的父母又將歐陽扔給了奶奶,自尊心很強的歐陽,內心受到很大的傷害。她變得沉默寡言,不愛說笑,常常一個人發呆。之後,歐陽真的很少去找自己的父母,有時為了向父母討生活費,才去見上一面。也許是從小父愛和母愛的缺失,讓她變得早熟,上中學時,她就開始早戀,還與外面的社會年談情說愛,常常請假、曠課、逃學,十天甚至半個月不回學校,成績直線下滑,老師教育、批評,都無濟於事,最後學校班主任勒令她退學。才剛滿16歲的歐陽,就談了三段青澀的戀情,偷吃禁果,墮胎了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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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常常夜不歸家,她心中也沒有家的概念,父母離異都不管她了,哪還有家?歐陽與社會上的小混混親兄道弟,走在大街上還勾肩搭背!一次歐陽的母親遇見,說了歐陽兩句,叫她注意自己的形象。歐陽卻凶巴巴的反唇相譏,你沒有資格來教訓我!形象?你有形象嗎?你為自己樹立過良好的形象嗎?你嫌貧愛富,都嫁了三個男人了!說的歐陽母親啞口無言。

歐陽和社會上的一個小混混戀愛並同居了,當歐陽的父親找到歐陽時,是在深夜的一個網吧裡。歐陽的父親揚起手掌,狠狠的給歐陽一巴掌刮過去,當歐陽父親再次想給女兒一巴掌時,歐陽怒不可遏的擋開父親的手吼道,你憑什麼打我?你有什麼資格來管我、打我?你配做父親嗎?我是你女兒嗎?你撫養過我、教育過我、給予過我關心與呵護嗎?你再打我,我立馬報警說你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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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歲的歐陽,與小混混在一起同居了兩年又分手了,她學會了抽煙、喝酒,打牌、賭博,仗著幾個姿色,在男人的面前賣弄風騷,被勾住魂的男人,任她弄的神魂顛倒之後又被她甩了。歐陽將愛情看作一場游戲,過著醉生夢死如行屍走肉般的生活。父母得知女兒歐陽變成了這個樣子,心裡既悔恨又害怕,悔恨的是自己失責從小沒好好去撫養與管教女兒;害怕的是擔心女兒會找上門來報復或干擾他們的正常生活。

離婚了五歲的女兒父母都不要,15年後父母見到女兒既悔恨又害怕

身為父母,既然生下了孩子,就得好好的管教他(她),即使夫妻倆離婚了,也要有責任與擔當,不應該拋棄孩子,應給予孩子愛與關懷,讓他(他)健康快樂成長,才是作為父母最大的責任。歐陽如今破罐子破摔、自甘墮落,這難道是她一個人的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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