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本質,不是把籃子裝滿,而是把燈點亮!

什麼是教育?這真是一個很大的話題。教育是讓孩子讓老師交口稱贊,還是門門考100分?

六歲以前是孩子定性的關鍵時期,無論身心都需要家長的悉心關注。到底我們應該注意些什麼呢?

可以早“拿筆”,不必早寫字

6歲之前的兒童,手指發育不完全成熟,一些精細的動作還需要慢慢練習。讓孩子拿著筆,輕松地涂涂畫畫,做一些把虛線圖案描成實線的游戲,都能很好地鍛煉孩子的精細動作能力,也能培養孩子對“拿筆”的興趣。

 

而寫字,對孩子的結構把握能力、空間感受能力、手關節技巧都有一定要求,過早接觸的話,很容易養成錯誤的執筆、書寫習慣,甚至可能引起孩子手指變形。所以,學前的孩子會寫自己的名字就很好了。

過早接觸小學知識

美國心理學家托尼·琳達,提出過:當人們長期進行一項單一學習活動的時候,大腦中那些活躍的細胞、神經可能會變得更“茂盛”。通過重復工作的引導,使這些活躍細胞更加活躍,激發孩子潛能。

當心“三年級效應”

有些孩子在小學一、二年級的時候非常優秀,但是上了三年級之後,成績不斷下滑,甚至出現厭學情緒。這,就是“三年級效應”。深究背後原因,往往是過度的“學前教育”惹的禍。孩子在幼兒園時期,過多地接觸了小學知識,當孩子上一、二年級時,自己覺得什麼都會,於是就很容易走神,注意力不集中,從而養成了不良學習習慣。而這些潛在問題,往往在三年級集中爆發出來。

6歲前,更適合“直觀經驗”

學習的內容分為“直接經驗”和“間接經驗”。 簡單地說,孩子把手伸進冰水裡,直接感覺到冰水很涼,他以後就記住這種感覺了,這就是“直接經驗”;但是,冰水的溫度是零攝氏度這樣的知識性,孩子是無法直接感受到的,只能靠別人告訴他,這就是“間接經驗”。

正如蒙特梭利所說:我聽過了,我就忘記了,我看到了,我就記住了,我做過了,我就理解了。

6歲前的兒童的學習,本應該以“直接經驗”為主,讓孩子去觸摸、品嘗、觀看生活中不同物品的不同形狀、手感、味道、顏色。 但是現在很多幼兒園的教育以及家庭教育,卻過早地開始灌輸知識,並用貼花等獎品誘導孩子學習,既沒有充分發展孩子的天性,也沒有養成自覺的學習習慣。

6歲前,孩子該學什麼

身體、心理健康發展培養孩子良好的作息習慣,多鍛煉身體,保持好個人衛生;能夠良好地跟周圍的人相處,學會相互分享、相互幫助;具備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具備基本的安全常識。 

閱讀、交流、表達能力能夠獨立閱讀一些簡單的故事繪本,並養成固定、自覺的閱讀習慣;能連貫、流暢地把書中、生活中的故事向他人表述。

融入集體,基本禮節在同齡人的集體活動中,能夠積極參與,跟其他小朋友很好地配合,不膽怯退縮;懂得尊敬朋友、長輩,有禮貌。

好奇心、探知欲對身邊的自然現象感興趣,有主動詢問的習慣;有自己動手一探究竟的欲望。

對藝術活動的興趣開始接觸一種或者集中藝術活動,了解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比如樂器、舞蹈、歌唱、體育運動。 但要注意,讓孩子接觸一些基本知識就可以,不要進行太難、太艱苦的訓練,否則很容易讓孩子心理受挫,甚至身體受傷,留下終生遺憾。 教育的本質,不是把籃子裝滿,而是把燈點亮。學前教育,就是讓孩子“玩好”,具備基本的生活、交流技能,並且讓孩子獨特的個性得到發展。

編後語:有一種教育,叫守望!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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