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待遇很愛寫「面議」的公司以後要小心了!如果寫不清楚就會被勞工告,最高可處30萬元
許多社會新鮮人在求職時,都會碰到公司在網路上所提供的「薪資待遇」項目都會寫著:「面議」,使得求職者不知道到底薪資的市價為何,很有可能就接受了資方所開出比較低的價碼。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有立委正在研擬修法,凡薪資低於4萬元的工作都禁止寫「面議」,公司必須公布該職位的薪資級距。
▼國民黨立委林為州認為,雇主在薪資欄以「面議」的方式來徵才,是雇主隱藏低薪的手段,由於社會新鮮人不清楚市場行情,很容易在面試時被迫遷就同意雇主所開出的薪水。(示意圖)
▼為了避免這樣惡意壓榨勞工工資的行為,他提出「就業服務法修正草案」,求職資訊應該公開透明,同時規定雇主招募、僱用員工,凡工資為4萬元以下者,未公告通知求職者其最低工資,可被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的罰款。(示意圖)
▼若薪資高於4萬元以上,當然可以在雇主與面試者「面議」之後再做決定,這樣能夠減少社會新鮮人在面試時被無良雇主壓榨的情形。(示意圖)
這個想法的確非常好,可是感覺執行起來將會非常困難,就讓我們看看這條法案會不會通過吧!